办理饭店营业执照公司
餐饮营业执照的办理,有的人会选择自己去办,也有的人会选择交由代理公司,那么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资料?接下来小编为您解答。
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1、准备好餐饮店名字(为了提高核名效率,建议多准备几个),到工商部门进行名称核准;2、领取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填写相关信息后交给工商局的工作人员;3、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带上自己的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4、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带上这一证件及上述所提到的相关材料,到工商局申办餐饮营业执照,拿到餐饮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开张了。
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7、住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租赁房产需提供房东签字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
餐饮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法律主观:我们的生活无非就是衣食住行,而食是现在越来越多人关注的,因此开一家好的餐饮店的也越来越多了。一、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一)名称预登记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三)环境评估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四)消防电检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五)工商局审批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六)税务登记证办理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二、办理营业执照的费用办营业执照是需要费用的。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收费标准如下:(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因此,如果领取营业执照一个正本和一个副本的话,二十多元就可以搞定。三、营业执照挂失流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丢失、补办需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办理程序是:首先要登报声明作废→再提交申请→补领证照应提交的文件企业/公司应提交的文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情况;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权限。(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综上所述,餐饮行业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审批、通过环境测评取得排污许可证等证照,同时还要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
法律客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办理餐饮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条件法律主观:办理餐饮 营业执照 需要: 1、 身份证 复印件、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 租房合同 复印件去当地工商部门核准名称; 2、身份证复印件、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和从工商局拿到的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分别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带上1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餐厅产权证明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回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三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 (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分别编定注册号,在颁发的证照上加以注明,并记入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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