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摘要: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那么商标异议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商标异议理由一般有哪些?商标异议怎么申请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准备异议书件,拟写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据。
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
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通过邮寄书件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
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商标异议理由有哪些1、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
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
驰名商标保护。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
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商标。
申请注册的商标缺乏描述性或者显著性。
商标异议的材料有哪些1、商标异议申请书。
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异议申请流程是什么?商标注册在经过初步审查没有问题后会进入初审公告阶段,初审公告是三个月,期间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就可以核准注册了,而商标异议值得就是我们在初审公告三个月内提交的申请,要求商标局不予该上班注册,那么,商标异议申请流程是什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要注意什么事项?下面,和知识产权一起来了解吧。
商标异议申请办理途径
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异议人自己办理。
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
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商标异议申请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
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载)、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
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商标异议答辩要注意什么?
在有些情况下,异议裁定还考虑被异议商标的知名度。因此,在异议答辩时,答辩人不妨罗列有关被异议商标的重要信息,如宣传广告、实际使用(历史、规模)、销售额等,借以证明被异议商标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异议商标各具可识别性,已被消费者所认可。从而指出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或被异议商标并不是所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主要原料,已具有显着性,具备了商标的识别作用。
以上就是知识产权整理的商标异议申请流程的相关内容。商标异议一般要2年左右完成,启动商标异议程序以后,请耐心等待商标局作出异议裁定。如果您在商标异议申请的过程中遇到麻烦,可以请知识产权帮助您。知识产权服务,就找八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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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状态异议申请的流程以及说明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商标状态异议申请的话,可在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三十日内进行异议答辩。异议答辩所需资料:商标代理委托书、答辩理由书、答辩通知书或者评审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原件、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支持答辩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状态异议申请及其处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
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商标状态异议申请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做出异议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这既是商标状态异议申请的问题,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知识产权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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