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商标怎么入账
如果企业没有注册商标,则会造成其他商家能够随意使用的后果,申请商标时,相关的会计分录是什么?申请商标会计分录1、如果商标权没有认定为无形资产,会计分录如下:借:管理费用--其他贷:银行存款等2、如果商标权认定为无形资产了,会计分录如下:借:无形资产--商标权贷:银行存款等3、注册资本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贷:实收资本--投资者4、商标注册费属于无形资产,要做无形资产处理,按商标使用年限,摊销后计入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为:借:无形资产--商标注册费摊销贷:银行存款5、购入商标权:借:无形资产--商标权贷:银行存款6、每月摊销: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无形资产什么是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
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通常是按实际成本计量,即以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商标注册费怎么做帐商标注册费做帐:(一)应根据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借:无形资产-商标权贷:银行存款(二)金额小分录管理费用也可以。借:管理费用-商标注册费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存钱到商标局借:其他应收款-商标费贷:银行存款商标注册时借:管理费用-商标费贷:其他应收款-商标费
商标注册计入什么费用法律主观:商标注册一般应当到特定的地点完成,但是商标可能会受到侵权,商标侵权一般是未经过商标使用人的同意就擅自使用其商标,这是一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一般是会受到一定的惩罚的。一、注册商标费用如何入账商标注册费,是费用,不是商标专利成本,不能计入“无形资产”,应该计入“管理费用”,而不是“销售费用”。至于明细科目,计入“其他”即可二、注册商标费用缴纳途径(一)直接办理1、现金。申请人可直接缴纳现金办理商标业务。2、支票。北京市、天津市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转帐支票办理商标业务。3、银行汇票。非北京市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汇票办理商标业务。银行汇票收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帐号:7111410182600018867,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大厦支行注:申请人提交银行汇票后,需等待银行将款项解付(一至两天),方可办理商标业务。4、银行信汇、电汇。办理、评审、许可合同备案的商标申请人可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帐号:7111410182600018867,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大厦支行(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业务,商标规费一律从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的预付款中扣除,申请人不得直接向商标局缴纳商标业务规费。三、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5]2404号文件规定,商标注册业务费收费标准如下:(一)国内注册费用的收取标准商标业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单位:元/件商标业务收费项目及清单(单位:元/件)序号业务名称收费标准备注1受理商标注册费1000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100元2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30003受理注册费30004受理补发商标注册证费1000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5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10006受理注册费20007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5008受理商标评审费15009商标异议费100010变更费50011出具商标证明费10012撤销商标费100013许可合同备案费300(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取的注册规费,另一部分是财政部批准收取的手续费和翻译费。国际注册费用的计算较为复杂,申请人应按照商标局发出的《收费通知书》缴纳即可。以上就是注册商标费用如何入账以及注册商标费用的相关知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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