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办理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
经营范围需要含有:增值电信业务或者是经营电信业务或者是直接增加您要申请具体增值电信业务类别的全称
公司社保需要满足三个人一个月的社保,(呼叫中心许可证除外)
公司的股权架构中不要含有外资,如真含有外资成分就另外单独按照外资申请流程论了
因为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很多种,例如: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SP许可证、EDI许可证、呼叫中心许可证等,根据公司从事的业务不一样需要申请的资质也不一样。
如还有相关的疑问欢迎私信。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申请办理文网文资质许可证的条件:
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业技术人员;
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不低于100万元的注册资金,其中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注册资金;
申请办理文网文资质许可证提交的资料:
申请书(详见文章下方推荐);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工作场所使用证明文件;
业务发展报告(详见文章下方推荐);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电信业务增值许可证办理条件电信业务增值许可证办理条件大致如下:1、申请单位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100万人民币;2、申请单位要具备一定的硬件条件,有场地、技术方案和适合开展工作的设施;3、申请单位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法经营;4、申请单位要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两者加起来不能低于五人。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基础要求(一)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如果是省内的业务注册资金一百万以上,如果是多个省份也就是跨地区的业务,注册资金需要在一千万以上,当然这里 icp 许可证,edi 许可证注册资金还是一百万就可以了,因为这两个是线上平台资质不受地区限制,(二)企业申请增值电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3、公司章程(需要最新的,工商局加盖档案查询章)4、3人近期1个月的社保证明5、公司人员身份证、及人员的手机、邮箱6、公司座机、法人手机、邮箱7、网站域名证书(公司名义购买)(三)就是社保,最少需要有三个人在该公司缴纳社保,提供社保缴款单,满足这些要求呢,就可以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了。
办理程序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于收到申请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按照要求交齐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于收到全部补正材料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省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其他行政许可文书。
经营许可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者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
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办理地址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四、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五、联系电话:010-六、办理流程(一)在线提交申请申请者应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注册登录,选择“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电信和互联网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在线提交申请。
(二)申请材料审核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将对申请者提交的网上的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预审查,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会于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告知企业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者需详细阅读各表单及附件的审批备注,按照备注要求认真修改并尽快提交。
(三)发放受理通知书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备的,且符合受理条件的,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在系统中对其发放电子版《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受理后审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予以批准的,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并说明理由。
(五)领取证书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法律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五)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六)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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