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商标抵押流程
核心提示: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一、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
为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关于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规定,制定本程序。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具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三、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四、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式附后);(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四)质押商标《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五、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二)质押的原因和目的;(三)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四)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五)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六、申请人按本程序第四条规定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出质入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八、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登记:(一)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二)登记后发现有属于本程序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三)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十、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转移或者其他原因而发生质押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登记或者重新登记。申请变更登记或者补充登记,应当提交变更的证明和登记机关发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怎么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或者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怎么办理?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申请人,应是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一般由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向商标局办理质押登记申请手续。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可以直接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委托。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和权限。
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合同登记需提交下列文件:
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其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A、申请质押原因,B、申请质押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名称、法人代表、地址并加盖申请人章戳,C、质押商标名称、注册证号,商标有效期,D、质押商标的权属状况,E、质押的价值,F、质押的期限等;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主合同和质押合同复印件(外文文本需附中文译本1份);
质押商标所有权证明原件或经核对的复印件(包括续展、变更、转让情况):
代理人权限委托书;
商标局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或材料。
申请登记的时间要求和审查期限:
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于订立书面协议之日起20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
登记机关应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符合上述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
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如:出质人不是商标权合法所有人的;商标权归属不明确的;没有缴纳登记费等),商标局不予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撤销登记:
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登记后发现有不应予以登记事由的;
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双方当事人申请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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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专用权质押的作用
(一)有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权质押贷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需要由人民银行与工商局共同推动,这种创新模式与传统的金融产业内部纵向创新模式有明显的不同:它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突出中观主体的作用,具有某种横向联合的特点,体现了中观经济主体对技术进步的积极反应、试图推动金融创新的主动作为及产业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互相协作,也体现了中观金融主体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主动创新,在制度上满足微观市场主体对扩展信用担保方式的需求。
(二)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中小企业成长初期大都只能租用厂房或设备进行生产,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存在的自有资本并不多,难以满足银行在传统信贷体制下对风险控制的要求。以商标权作为贷款质押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进而缓解融资难的问题。企业商标意识也不断增强。
(三)有利于积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
通过对商标的外部评估,使中小企业真正了解自己在市场中的商标竞争优势,并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和树立商标意识,保持较长时期的市场优势,为银行信贷资金安全提供长期的保障。
(四)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加速知识产权向生产力转化
2006年5月,湖南省湘潭市出台了《湘潭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2006年9月,在湘潭召开的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研讨会上,举行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签约仪式。两家民营企业通过商标专用权质押,从湘潭市银信部门获得了1150万元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在湘潭推广应用后,受到了企业、政府部门的广泛关注和欢迎,现在不仅在湘潭市形成了全社会尊重知识、促进知识产权商品化、加速知识产权向生产力转化的良好氛围,越来越多的企业向承办银行申请此种贷款,甚至吸引了部分外地商标权持有人专程来湘潭咨询或申请贷款;而且逐步产生了外部扩散效应,同时出现了中小金融机构向分支机构指导推荐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国有商业银行向上级主动申请增加信贷质押方式、省工商局在全省推广、人民银行总行重点研究推介等多种创新互动行为。体现了中小金融机构自主创新的效能和活力。受科技进步和知识产权转化能力提升的影响,湘潭市经济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商标专用权
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手续是什么专用权 质押 ,是指 债务人 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财产作价出质,将该注册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担保的民事法律行为。
质押登记手续是: 1、 商标注册 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 贷款申请 ; 2、银行收到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应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资信状况、偿还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 商标 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3、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持该报告与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 借款合同 ; 4、银行与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后,双方应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5、执行借款合同; 6、借款人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基本情况报工商局备案。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 专利权 、 著作权 等 知识产权 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 债务 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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