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认证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01:16:37

一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30 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0 名,中级不少于20人;

二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18 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4 名,中级不少于14人;

三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6 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 名,中级不少于5人;

四级资质: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2 名

拓展资料:

初次申请只能是三级和四级。

三级资质: (一) 综合条件

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

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近三年系统集成年平均收入150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

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业绩

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4500万元以上,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一项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近三年内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1350万元),或自主开发的软件费用不低于750万元;

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具有较先进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技术和管理能力

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并能有效运行;

具有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3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在主要业务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

有专门从事软件或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研发人员及与之相适应的开发场地、设备等,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用于研发的经费年均投入在50万元以上。

人才实力

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6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1名;

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四级资质:

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从事系统集成两年以上;

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系统集成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近三年经济状况良好;

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值1000万元以上,其中软件费用(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费用,但不含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建筑工程费用等)应占工程总值30%以上(至少不低于300万元),工程按合同要求质量合格,已通过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

近三年内未出现过验收未获通过的项目或者应由企业承担责任的用户重大投诉;

已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

建立客户服务体系,配备专门人员;

具有系统地对员工进行新知识、新技术以及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并能有效地组织实施与考核;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子信息类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类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工作不少于2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具有与所承担项目相适应的软件及系统开发环境,具有一定的技术开发能力,有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且用于已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中;

从事软件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人,且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3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怎样办理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认证

信息系统安全服务资质是信息安全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服务的一种资格,包括法律地位、资源状况、管理水平、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照认证基本规范及认证规则,对提供信息安全服务机构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进行评价。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分类

安全集成类(一、二、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安全运维类(一、二、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风险评估类(一、二、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应急处理类(一、二、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软件安全开发类(一、二、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灾难备份与恢复类(一、二、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工业控制安全类(一、二、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网络安全审计类(一、二、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申请流程

☆合作初期阶段:由武汉好地科技老师提供IT资质咨询培训并达成合作

☆认证咨询阶段:由武汉好地科技咨询老师到企业进行文件编制、整理、指导、培训

☆认证审核阶段:由认证机构派出的审核员,到企业现场审核(目前三级不需要现场审核)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是指中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行业协会依据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和资质等级评定条件对从事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所进行的评价和认定。

系统集成的本质就是最优化的综合统筹设计,一个大型的综合计算机网络系统,系统集成包括计算机软件、硬件、操作系统技术、数据库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等的集成,以及不同厂家产品选型,搭配的集成,系统集成所要达到的目标-整体性能最优,即所有部件和成分合在一起后不但能工作,而且全系统是低成本的、高效率的、性能匀称的、可扩充性和可维护的系统。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分特一级、一、二、三、四级。

特一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1年7月份开始启动系统集成特一级资质的认证和评审工作,旨在推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做大做强,维护国家党政、军队、金融、电信、交通、能源等重要领域安全可靠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保障。

11月6日消息,工信部正式公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特一级企业资质名单,由浪潮、中软、东软和太极四家企业获得。

一级:具有独立承担国家级、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等各类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二级:具有独立承担省(部)级、行业级、地(市)级(及其以下)、大、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国家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三级:具有独立承担中、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大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四级:具有独立承担小型企业级或合作承担中型企业级(或相当规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能力。

法律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等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资质认定工作由电子联合会负责实施。

2014年2月26日,广东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内容如下:停止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认定,具体工作交由相关行业协会承担,资质批准和证书发放仍由省相关部门负责。

停止实施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定,具体工作交由相关行业协会承担,资质批准和证书发放仍由省相关部门负责。

停止实施三级、四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具体工作交由相关行业协会承担,资质批准和证书发放仍由省相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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