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申请全红婵商标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21:01:50

东京奥运会上很多的运动员都凭着出色的发挥,让大家慢慢认识了他们,包括像杨倩、全红婵这些00后。她们不仅在赛场上的发挥很精彩,在场下可爱活泼的性格,也被大家所喜欢。

但是,也正是因为她们不断受到喜欢,所以也让很多无良公司抓住了商机,抢注了奥运冠军的姓名作为商标。这样的做法,已经侵犯了这些奥运冠军的合法权利。

由此也可以看出,利益永远都是这些公司追逐的对象。这些无良公司就是期待着能够利用运动员的热度,用这些商标大赚一笔。但是这样的做法,引起了很多人的强烈不满和反对。

作为最近热度最高的全红婵,在奥运会结束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她的名字就被多家公司抢注了商标。这些商标涉及的门类也是五花八门,从日用品到啤酒饮料,再到服装鞋帽。

对此,全红婵在社交媒体上进行了简单的回应,发了一个愤怒的表情和“不”字。当然,有类似遭遇的,还有杨倩、陈梦等人。他们的名字,同样也被一些无良公司,抢注了商标。

可以说,只有我们想不到的,没有这些无良公司做不到的。不得不说,这样的歪心思,也的确是足够奇葩。针对这一事件,中国奥委会终于坐不住了,公开发表声明回应此事。

中国奥委会表示,这些公司的做法,显然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应该切实尊重和保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不得进行损害运动员合法权益的行为。

同时,在没有得到运动员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姓名作为商标,也是危害运动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所以,这些公司应该立刻停止这样的侵权行为,保持相对的理性。

不得不说,中国奥委会的此番做法是有理有据的。也希望这些无良公司可以自觉地遵守相应的规定,否则运动员完全有可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合法的权益。

况且这些蹭热度的做法,未必会带来好的结果。作为运动员,他们在赛场上争金夺银,拿到出色的成绩,理应是我们尊重和学习的对象,而不是成为无良公司争夺利益的牺牲品。

所以,我们也应该行动起来,坚决抵制此类做法,让这些无良商家是无路可走,让他们认识到使用奥运会冠军姓名,作为自己蹭热度的方式是不可取的。

同时,尊重和维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到的事情。所以,这些公司与其等着被法律追责,倒不如早点放弃这种蹭热度的想法。

一个真正优秀的商品,重点还是在产品的质量上面。名人效应是会提升产品的知名度,但是消费者并不会因为和名人相关,就无视产品的质量,就买下你这个产品。

因此,这样的歪心思是行不通的。相信中国奥委会会继续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帮助奥运冠军维护自己的权利,让这些无良公司可以受到他们应得的制裁和处罚。

怎么查哪些奥运冠军用自己名字注册商标

东京奥运会闭幕已有一段时日,但在这届奥运会中,大放异彩的奥运健儿们热度依然未减。近日,记者发现,不少奥运健儿的名字被一些公司抢注商标,其中包括杨倩、全红婵、马龙等东京奥运会冠军。

8月18日,中国奥委会发布郑重提示,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

运动员被多方抢注商标

记者查询发现,目前天眼查显示,“杨倩”商标的注册信息有5条,国际分类涉及健身器材、服装鞋帽、酒、钮扣拉链等,申请人为朱江元、陕西唐森科技有限公司、叶尔帕提·吐地别克,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

“全红婵”商标更是达到21条,天眼查显示,“全红婵”商标的国际分类涉及啤酒饮料、教育娱乐、服装鞋帽、办公用品、日化用品、餐饮住宿、医药等。且这些商标申请日期多在8月6日到8月10日之间,即东京奥运会闭幕前后。

抢注者有企业也有个人。申请人一栏显示,这些抢注企业来自深圳、广州、山东、陕西、河南等地。此外,“潘雄伟”作为个人申请人,名字也多次出现。

抢注企业中,一家名为“深圳市奔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人,正在注册申请的“全红婵”同名商标数量达到10条,涉及诸多分类。资料显示,深圳市奔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法定代表人为古武丹,经营范围非常庞杂,既有投资业务、担保业务,又涉及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机电产品、珠宝、玉器、工艺品、字画的销售等。该公司曾在2017年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局列入经营异常。

恶意抢注涉嫌违法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新安表示,这些公司抢注行为已经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也明确,将政治、文化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条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

“以在奥运赛场上为国争光的运动员为商标进行注册,显然有蹭‘金牌效应’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嫌疑,违背公序良俗,涉嫌恶意抢注,不应予以注册,对于这种恶劣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正常化和规范化。”

李新安提醒,如果有企业成功注册了,根据商标法规定,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或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事实上,奥运冠军商标抢注行为由来已久,刘翔、孙杨、叶诗文、林丹等知名奥运冠军的个人商标都曾被恶意抢注。

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也提示:社会各界开展相关商业活动,应当保持理性,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有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运动员及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有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奥运跳水冠军全红婵被抢注商标,是否损害了其姓名权?

奥运会跳水冠军全红婵被抢注商标,我认为这个行为的确是损害了全红婵她个人的姓名权的。因为我们要看到因为全红婵在奥运会比赛中拿到冠军而有着非常多的人关注着并且讨论她。因此全红婵她也是一个公众人物,并且她也有着非常多的粉丝。如果该公司是在全红婵受到大家关注后而抢注了商标,我认为这个行为是非常不好的并且也同样是损害着全红婵她个人的姓名权。

我们要看到公众人物和普通老百姓还是有着不一样的区别。因为公众人物她是受到大家关注的,并且也会有着非常多的粉丝。如果用他们的名字去抢注商标的话我认为也是非常不好的,并且也同样是损害着他们的姓名权的。所以我认为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还是要去考虑这个问题的,并且这个对于网友们来讲也是不可以去接受的,并且大家对于这个行为也是非常不理解的。

所以我们就可以看到该公司她抢注了全红婵的商标其实也是对于全红婵她个人姓名权的一种侵害的。因此这个也同样是值得我们去考虑的问题。而我认为这个行为也同样是非常不道德的,并且网友们也是无法去接受的事情。

我认为如果该公司可以在全红婵火之前去注册这个商标,我认为这个还是可以被理解的。因为毕竟全红婵她在以前并不是一个公众人物的,而且也没有受到大家关注的。因此这个也是有着不一样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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