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的申请申报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17 15:59:47

国际商标注册需要什么?国际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呢?对于一些从事国际行业的人来说,他们就需要注册一些国际商标,并且不同种类的商标有着不同的需要注意的点,国际商标注册就是如此。

国际商标注册申请所需资料: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申请人的详细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称,性质、国籍以及详细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电子版商标标样;

商品名称和类别;

申请人提交真诚使用商标的声明,说明将要在何种产品或服务上使用有关商标(打算使用);

申请人提供在商业中真实使用商标的声明(实际使用的);

签署的委托书。

国际商标注册流程(顺利情况):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3)公告: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美国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起1个月为异议期。

(4)提交使用声明:经过上述程序后,商标专利局颁发“允许通知”(anoticeofallowance),非注册证;颁发“允许通知”之后的6个月内,申请人必须提供在商业中真实使用商标的声明,或申请预留商标。

(5)注册核准:商标专利局接到真实使用声明后,再次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决定接受真实使用的声明,颁发注册证书。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12-18个月。

以上就是关于国际商标注册需要什么?国际商标注册流程的相关内容,国际商标和别的商标有很多的不同,但如果不查资料,我们是根本不了解这些的,如需注册国际商标,欢迎咨询八戒商标知识产权在线客服。

国际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流程

如何办理商标国际注册

法律主观:国内申请人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的方式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此时应准备申请书件;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缴纳注册费用。

法律客观: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向商标局国际注册处提交申请书件→根据《收费通知书》的规定缴纳注册费用;申请书件的准备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1)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2)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3)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4)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5)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2、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具体要求(1)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指中国。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这一项中可供申请人选择的三种情况应依次选择,即申请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第一种情况,若符合,应首选第一种,若不符合,再选第二种,第二种也不符合的,再选第三种。若三种都符合或符合两种,则应选在前的一种。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这三种情况中,申请人只要符合其中一种即可。(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全称;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应填写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称的,应连同中文一起填写,并加盖申请人印章(法人应加盖企业或公司印章)。(3)申请人地址:可按括号内要求填写,如:中国北京市金台路2号,邮政编码:100260。(4)代理人名称:申请人可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是直接申请,这一栏不填。(5)代理人地址:与申请人地址的填写方法相同。(6)商标国内申请和注册:这里指在我国的商标申请和注册,而不是国际注册商标的申请和注册。如申请人是就不同类别的同一商标提出国际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将各类别的申请日期、申请号或/和注册日期,注册号按类别顺序逐一填写。例如申请人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日期是2001年2月14日,申请号为3239296,注册日期是2002年6月10日,注册号为3239296。(7)优先权:若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注明第一次申请的日期和申请号。(8)商标:此处要求申请人粘贴商标图样,商标尺寸大小应按申请书的要求办理。(9)要求颜色保护:如果申请人要求保护颜色,应说明哪些颜色、哪部分颜色要求得到保护。(10)商标音译:此处仅将商标的标准汉语拼音填上即可。(11)收文语言选择:此处在所选择语言左侧方框内打上“×”标记。(12)商品和服务:这里指商品和服务的填写,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务类别顺序填写。如:第一类,乙醇,工业用酒精;第五类,阿司匹林,婴儿食品;第九类,音响,显像管;在填写时不得把第九类排在第五类前,或把第五类排在第一类前。(13)指定保护的缔约方:申请人在想要保护的国家左侧的方框内打上“×”标记,如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德国、法国、意大利三国,申请人只需在这三个国家左侧的方框打“×”即可。(14)本申请交费方式:在所选择交费方式左侧方框内打“×”标记。缴纳规费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件之后,登记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商标局只有收到足额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果两个月之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将会把申请文件及其他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缴纳一定数额的国际注册规费外,还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商标注册证》的领取国际局收到符合《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的国际注册申请后,即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注册,并给商标注册申请人颁发《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直接寄送给商标局国际注册处,由商标局国际处转寄给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应该注意的是,申请人填写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信地址),如果申请人的地址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七、注册后如何办理各种变更事项。根据“马德里协定”及“马德里议定书”,商标国际注册人可在注册后办理以下有关事项:1、就所有或部分商品和服务申请领土延伸至一个或多个国家,即后期指定。2、在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务上或就全部或部分国家转让或全部转让。3、撤销国际注册。4、放弃在有关国家的保护。5、删减商品和服务。6、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等。办理这些事项的手续与办理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基本相同,并应按规定缴纳相应的费用。

国际商标注册流程(含注意事项)

国际商标注册介绍-一、国际商标申请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国际商标申请

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一国、多国或全部成员国内申请保护。申请国际注册,可以直接到商标局或者邮寄办理,或者委托代理组织办理。但申请办理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事宜的,则必须通过商标局办理。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首先要在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2、在有住所。3、拥有国籍。

申请书的填写及注意事项:(一)《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的填写1、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氏和名字;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写明中文全称及拼音(用外文译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注册该译名)。2、申请人详细地址:包括通信地址、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3、商标申请日期、申请号、商标注册日期、注册号。4、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指定有英国的,即视为其声明在英国有使用该商标意图。

注意事项:1、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指依照协定或议定书向国际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应至少指定一个缔约方,但不得指定。2、以商标注册或者已初步审定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可以指定任一协定和议定书缔约方。3、以国内受理的商标申请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只能指定纯议定书缔约方。4、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与国内商标注册人名称一致。5、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图样必须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完全相同,规格为2×2cm--8×8cm之间。如商标为彩色的,应用文字指出商标的颜色及其组合。6、申请书中填报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过国内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并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类别顺序排列。7、一份国际注册申请书可以包括多个类别,但超过三个类别的,需缴纳附加注册费。8、商标或其一部分由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马数字构成的,应注明其音译,音译应符合申请书所用语言的发音规则,并注明相应的译文。9、申请人在指定至少一个纯议定书缔约方时,可以选择法语或英语作为今后的收文语言,否则只能用法语。

应附有关证件:1、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或商标局出具的《商标申请受理证明》一份。2、要求优先权的,应附优先权证明。3、《代理人委托书》。4、商标图样2份,不大于8×8cm,不小于2×2cm。5、在无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无住所的侨民,应附经公证的国籍证明一份。

逐一国家商标注册申请逐一国家注册是指企业通过代理人或经销商或其他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办理商标注册。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以下国家的商标注册申请必需按逐一国家注册方法进行:日本、泰国、缅甸、印度、柬埔寨、阿富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巴西、科威特、黎巴嫩、老挝、约旦、墨西哥、哥伦比亚、智利、伊朗、阿联酋、南非等。

商标国际注册的途径和比较

(一)《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注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892年4月14日签订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于1892年生效,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现有的协定成员国分别是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保加利亚、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白俄罗斯、瑞士、、古巴、捷克共和国、德国、阿尔及利亚、埃及、西班牙、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意大利、吉尔吉斯斯坦、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列支敦士登、利比里亚、拉脱维亚、摩洛哥、摩纳哥、摩尔多瓦共和国、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蒙古、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联邦、苏丹、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圣马力诺、塔吉克斯坦、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越南、南斯拉夫、塞拉利昂、肯尼亚共和国、斯威士兰、莫桑比克、莱索托。要求使用的语言:法语1989年6月27日,又在西班牙马德里签订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规定申请人可以选择使用英语或法语。纯议定书缔约方:英国、丹麦、芬兰、挪威、瑞典、立陶宛、冰岛、格鲁吉亚、爱沙尼亚、土耳其、土库曼斯坦、日本、安提瓜和巴布达、希腊、新加坡、澳大利亚。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向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申请注册,手续简单方便、省钱。申请人可以就一个商标,递交一个申请,按国家数缴纳费用,在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成员国范围内指定商标保护的国家。马德里成员国各自都有自己的商标制度,对于希望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得到保护的申请人,可以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得到保护,也可以向成员国进行逐一国家申请注册得到保护。

注册的程序:1、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商标局在三十天内将申请书件(英文或法文)寄国际局;2、国际局收到商标局转去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认为手续齐备,商品和服务类别及名称填写正确的,即予以注册;认为手续不齐备的,将暂缓注册,并通知商标局。商标局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日起15天内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齐备手续;3、商标国际注册后,国际局即公告。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保护国家,将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协定书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一年,也就是说,如果指定保护申请在一年时限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按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需要,将有权驳回时限延长至18个月);4、国际局将注册文件直接寄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指定了代理人的,则寄给代理人。补救措施:商标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成员国驳回抄件后,若不服,可以按驳回国注意事项商标注

󦘖

添加微信尽享优惠

15630121999

添加微信
版权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Email:report_xhlks@foxmail.com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分类栏目

微信号复制成功

打开微信,点击右上角"+"号,添加朋友,粘贴微信号,搜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