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太原的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6 02:42:08

申请资格:  1、注册资本:包装装潢类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其他印刷品类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生产场地:包装装潢类不少于600平方米,其他印刷品类不少于100平方米;  3、生产设备:包装装潢类不少于两台最近十年生产的且未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  4、个体企业只能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第8条;《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15号)第4条、第5条、第6条、第7条)  二、申办材料:  (一)申请书(“关于申请设立××印刷企业的请示”);  (二)《xx省设立印刷企业筹建表》(一式四联);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名称预核通知书》(复印件);  (五)各方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章程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企业拟购设备清单;  (七)《xx省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一式四联);  (八)验资报告原件;  (九)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十)设备发票(复印件)。

办理程序:  (一)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告知其一次性补正全部材料并审核同意后,报送省新闻出版局;  (二)省局政务大厅收件,初审申报材料,一次性提出补正材料要求,完备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印刷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

印刷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1、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印刷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连同申请;印刷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章程、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年内),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厂方房产或租赁证明。

提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制管理处进行审核。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在审核资料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对设立企业或个人进行实地考察后,为符合条件者颁发印刷经营许可证;2、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七条印刷企业应当定期向出版行政部门报送年度报告。

出版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将年度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

印刷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2、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3、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4、有相适应的注册资金;5、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6、有相关办理材料:企业章程;注册资本信用证明;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负责人的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印刷许可证去哪里办理

印刷许可证去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办理。

需要申请材料具体如下:1、书面申请;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章程;4、《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表》;5、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厂房租赁合同书;6、《设备清单》;7、公司类需出具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个体类需出具企业负责人的银行资信证明;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印刷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1、要求为有企业的名称、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等。

综上可知,印刷业务的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企业的经营范围需要包括印刷业务以及固定的经营场所等,才能合法合规的从事印刷业务的经营。

法律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条企业申请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

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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