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公司营业执照代办办理
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1. 申请人注册登陆政务服务平台;2. 进入营业执照办理板块,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3. 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4. 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网上营业执照的办理条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6.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7.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还应有联合签署的协议。
如果当地工商机关已经开通网上办理个体工商户的系统,就可以在网上申请营业执照,如果当地工商机关没有开通网上个体工商户的系统,就必须递交书面材料到当地工商所或者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营业执照。
但是网上只是一个申请的过程,通过之后还需要打印资料去工商大厅递交纸质资料审核,通过之后才能领取执照。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代办注册公司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在创业大好的时代,许多创业者会选择代办公司帮助注册和办理,毕竟,专业的惠州代办公司机构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注册公司,那么,要想办好什么手续,办好什么手续?今日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注册公司代办都需要哪些材料。
惠州注册公司代办部分材料如下:1.指定公司名称:准备公司名3至5个,公司名称格式是:行政区域+公司名称(字号)+行业名称+公司形式。
业务范围:可参照国家管理范围的网络业务范围,再选择惠州即可。
公司注册资金。
对企业注册资本大家可以选择实缴或认缴,目前大多数公司都是选择认缴制注册,只有一些比较特殊的行业会进行实缴,那么最大限度的认缴制是在50年以后,如果认缴的话,就是选择认缴制注。
如已实缴,则须缴纳注册资本。
股东的个人资料。
确认法定代表人、监事、财务负责人信息和股东信息,并确定股权比例(如一个股东就是占股100%以上,按股东协商比例分配)5.企业登记的地址。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公司地址,如无房产证明,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如无实际注册地址的,也可以找我们提供地址挂靠服务。
惠州代办注册公司流程如下:提交资料-审核名称-材料制作-法人和股东业务确认-工商行政许可刻章-办理营业执照-刻章备案-税务登记-开具税控发票-记账报税。
惠州注册公司怎么代办法律分析: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到房管局备案。
编写“公司章程”: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
刻私章:(全体股东)去街上刻章的地方刻一个私章,给他们讲刻法人私章(方形的)。
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
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
大概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去刻公章、财务章。
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3个工作日。
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
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2种税务登记证,即国税和地税。
办理税务登记证时,一般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当然,可以请一个代理记账公司代理会计账务。
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正本原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申请领购发票: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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