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餐饮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流程餐饮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如下:1、凭个人身份证到工商分局申请领取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一式二份及其他有关表格;2、按要求逐项填写申请表及需要填报的有关表格,到户口所在的管理区加意见,并根据所填报的经营项目到有关部门审批或办理有关许可证;3、将填好的申请表及有关表格,个人身份证及已办好的许可证交回工商分局个体私营经济股审查;4、市内外镇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到原籍工商分局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及有关表格,填好后到原籍管理区及原籍工商分局签署意见;5、市外人员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暂住证;6、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登记的,将原因向申请人说明。
营业执照由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领取。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六条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其政府网站和办公场所,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收费标准等事项。
登记机关和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登记提供指导和查询服务。
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餐饮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流程法律主观:我们的生活无非就是衣食住行,而食是现在越来越多人关注的,因此开一家好的餐饮店的也越来越多了。一、餐饮营业执照办理流程(一)名称预登记1、首先到当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再按要求填表,填完以后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到名称核准处查询,名称核准后,一般7个工作日。2、持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到名称登记处领名称申批表,按要求填表。(二)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取代卫生监督部门,对餐饮服务环节进行监管,6月1日起正式启用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三)环境评估先到辖区环保局办证处申请,受理后,工作人员会上门去检查指导。审查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四)消防电检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高层向市消防局申报,12层以下向各区消防大队申报批复、验收。(五)工商局审批以上三个单位出据证实后,应交当地工商分局受理。(六)税务登记证办理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个体工商户开的小餐馆,要交5%的营业税。另外需交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税额是营业税的11%,还有一部分其他的税额,所占份额非常小。二、办理营业执照的费用办营业执照是需要费用的。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根据国家工商行政总局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收费标准如下:(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因此,如果领取营业执照一个正本和一个副本的话,二十多元就可以搞定。三、营业执照挂失流程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丢失、补办需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办理程序是:首先要登报声明作废→再提交申请→补领证照应提交的文件企业/公司应提交的文件(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情况;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权限。(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综上所述,餐饮行业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要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审批、通过环境测评取得排污许可证等证照,同时还要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 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 经营范围 、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 登记主管机关对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监督管理和严重失职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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