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执照联营公司
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如下:1、到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2、预先核准通过后,提交公司章程,股东资料等材料;3、审核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发放设立登记通知书;4、根据通知的时间,领取营业执照。根据我国《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国营工商企业;(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国营工商企业;(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申请营业执照流程为:
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去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提交资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申请材料。
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流程为:
使用浏览器打开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开办企业一窗通。
进入开办企业一窗通页面,点击立即申请。注意,首次使用必须完成实名登录。
选择企业类型后点击申请公司名称,等待系统后台核准。
公司名称核准成功后,按照步骤分别填写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经营信息、股东信息、成员信息、附加信息和多证合一信息,点击提交审批。
审批通过后,申请邮政寄递服务,领取营业执照,完成办理。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监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照片;
公司注册登记住所证明;
公司章程;
股东会决议;
股东与监事签署的《企业承诺告知书》;
工商注册登记申请表格;
特殊行业需提交行业审批许可证;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其它所需材料。
办理营业执照前事项:
在正式办理营业营业执照之前,需先进行公司名称查询(公司注册名称查询核准),取得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租赁办公室,并作为公司注册地址之用。需提供办公地址的租赁协议与房产证明。
企业年检的内容只要有四个方面:
企业法人登记事项的执行和变动情况。
投资情况。年检中检查的企业投资情况,主要是指企业以股东身份向其他公司法人的投资,或以联营者的身份在联营企业法人中的出资.
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企业必须如实地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中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和资产的运用效益情况,向有关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管理和指导。
投资者出资情况。投资者出资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协议规定,准时足额投入企业的资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怎么办理法律分析: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1、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1、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1、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1、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2、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任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具有与其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条件。
申请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二)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施、设备和环境;(三)具有在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生产用原、辅材料、工具、容器及包装物料;(五)具有能对食品进行检测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六)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七)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食品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二)具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符合卫生要求的营业场所、设施、设备和环境;(三)具有在食品贮藏、运输和销售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餐饮业和食堂经营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二)具有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设备;(三)具有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四)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五)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卫生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要求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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