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立公司成立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0:44:09

成立新公司流程如下:1、向当地工商登记机关网站提交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信息进行核准。

经过核准后,拟定公司章程,到工商机关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等待审核并按照指引领取营业执照原本和副本。

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部门刻制印章。

到银行开立基本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

依据《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满足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登记;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登记。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另外,公众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为其提供查询服务。

成立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成立公司的流程,具体如下:1、订立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只要不涉及法律、法规的特别要求,直接注册登记即可成立。

但我国公司法第六条第二款的“但书”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所以,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设立公司的,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文件;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除具有人合因素外,还具有一定的资合性,股东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股东的出资还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采取法定的出资形式,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5)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6)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公司住所证明;(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1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登记发照。

对于设立申请,登记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对于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对于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依法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日期。

公司可以凭登记机关办法的营业执照申请开立银行帐户、刻制公司印章、申请纳税登记等。

只有获得了公司登记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公司设立的程序才宣告结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开一家公司需要什么流程

法律主观:开一家公司需要的流程如下:1、核准名称(1)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2)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2、提交材料(1)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2)结果: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3、领取执照(1)操作: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2)结果:领取营业执照。4、刻章等事项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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