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撤销建筑规划许可证
建筑许可的撤销时限一共是三个月,如果在三个月内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不能开工,可以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但是申请延期之后仍然没有在三个月内开工的,施工许可证会自动作废,不过施工许可证最多可以延期两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我国实行建筑许可制度,建筑许可包括从业资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申请建筑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已于2004年7月30日经邯郸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4年9月27日经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施行。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10月9日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废止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
^^(2004年7月30日邯郸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保留和取消建议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废止《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18件地方性法规中的32项行政许可规定。
本决定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附:
^^废止的地方性法规中32项行政许可规定目录
序号行政许可事项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法规实施机关1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
扩建农村居民点、建设
乡(镇)村企业和公共
设施,领取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
条例》第二十六条
市规划局
2
变更城市国有土地使用
权批准《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
条例》第二十七条市规划局
3
规划管理费
《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
条例》第三十二条市规划局
4
建设工程开工建设前
隐蔽工程
成后验线核准《邯郸市城市规划管理
条例》第四十五条
市规划局
5
开采地下水资源审核
意《邯郸市矿产资源管理
条例》第十八条市国土资源局
6
已婚夫妻要求生育子女
发放《生育证》《邯郸市计划生育管理
条例》第十五条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7
公民依法要求收养子女
同意《邯郸市计划生育管理
条例》第十九条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8
接受绝育手术后子女夭
亡,符合再生育子女条
件,要求施行恢复生育
手术批准《邯郸市计划生育管理
条例》第二十三条
区计划生育
委员会
9
新建居民住宅的单位
个人建筑工程开工前办
理手续《邯郸市商业网点建设
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市商务局
10
新建商业网点,建筑面
积在500平方米以上
(含500平方米)的审
查同意《邯郸市商业网点建设
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市商务局
11
房屋出租治安许可证
《邯郸市暂住人口管理
条例》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
12
开办商品市场领取《市
场登记证》《邯郸市商品市场管理
规定》第七条市工商局
13
商品市场设施拆除改建
同意《邯郸市商品市场管理
规定》第九条市工商局
14
异地长期在本市行政区
域从事经营活动的办证《邯郸市商品市场管理
规定》第十三条市工商局
15
举办商品交易会、订货
展销会等各种交易
活动登记备案《邯郸市商品市场管理
规定》第十四条
市工商局
16
《房屋租赁许可证》年
检《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
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市房产管理局
17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
格证书
《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
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
条第一款市房产管理局
18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
格收费许可证
《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
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
条第一款市物价局
19
房地产中介业务人员资
格证书
《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
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
条第二款市房产管理局
20
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
构和中介服务人员资
年审《邯郸市城市房地产交
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
条第三款市房产管理局
21
食品工业企业改建、扩
建或新建立项审核批准《邯郸市食品工业企业
管理条例》第九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2
食品生产许可证
《邯郸市食品工业企业
管理条例》第十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3
缴纳食品生产许可证的
申请和检验费用《邯郸市食品工业企业
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24
文物购销批准
《邯郸市文物保护管理
规定》第二十条市文物局
25
体育经营许可证
《邯郸市体育经营活动
管理条例》第七条市体育局
26
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专
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邯郸市体育经营活动
管理条例》第十条市体育局
27
在村镇从事施工的个体
工匠从业资格审批《邯郸市村镇规划建设
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县建设局
28
村镇建设综合开发登记
《邯郸市村镇规划建设
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
29
城市工程建设项目的附
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
批《邯郸市城市绿化条
例》第十六条
市建设局
30
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邯郸市城市绿化条
例》第十六条市建设局
31
城市中的街道、林带、
隔离绿带、及风
景名胜区的树木、花草
更新采伐审批《邯郸市城市绿化条
例》第二十五条
市建设局
32
燃气工程竣工验收
《邯郸市城市燃气管理
条例》第九条市公用事业局
如何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不能注销的,但是可以被发证机关撤销或者是撤回
撤销《行政许可法》第69条 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②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③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④对不具备申法律教育 网原创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⑤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⑥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行政许可法》第8条第2款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此条款确立了我国行政许可撤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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