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核销网上办理流程
个人营业执照可以通过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进入来完成注销。打开该营业执照申领所在的区域登录进入,点击注销并按照页面给出的步骤提示即可完成注销公示。具体的注销公示方法如下:
在电脑的百度上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该网站,点击右上角的导航,选择所在的区域进入。
然后在出现的页面中点击底部的企业信息填报按钮。
在出现的页面中输入营业执照号码以及联络人等信息点击登录。
登录进入到该网站后台以后点击注销公告填报。
页面跳转以后点击简易注销填报。
在出现的注销公告界面中选择注销原因以及输入清算组联系电话号码。
再继续在清算组人员中输入清算人员名单并点击预览按钮。
页面跳转以后可以看到注销公示的预览页面,确认无误以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按钮。
此时页面弹出注销公告提交成功的提示消息,点击确定按钮。
这时页面跳转以后就可以看到本次提交的营业执照注销公告已经发布成功了,等待公示期满即可完成正式的注销。
营业执照怎么在网上注销网上注销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在微信搜索营业执照注销;
在搜索结果页面点击【个体执照工商办理注册注销】;
进入页面后点击【服务】;
在弹出的页面点击【执照注册注销】;
最后点击【营业执照注销】即可。
营业执照注销流程如下:
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
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具证明。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如下图,即为两证合一执照。
手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建议出门前拨打12315询问一下具体地址。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税证明
(3)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备案)
(4)清算报告
(5)清算组报告
(6)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决定注销)
(7)营业执照正副本
已履行公司清算组成员备案等法定程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营业执照不注销有以下影响:
不注销的营业执照可能会被吊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随之消亡,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个人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流程个人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流程如下:
打开微信在页面上点击城市服务。
点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在页面上找到并点击“跨省通办”服务专区。
找到法人办事点击下方的设立变更。
点击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即可。
公司注销时应当申请注销登记,进行注销时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清算组织成立的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的报样;
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有以下几步:
核准名称。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失败则需重新核名。需要1-3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需要5-15个工作日。
领取执照。预约当天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营业执照副本丢失补办方式如下:
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将执照副本号码写上面,声明作废,然后凭此到当地登记机关办理补发手续,公司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在承诺时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营业执照》;提供以下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企业或公司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正本。
到时间领取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名称、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者负责人)姓名、类型(组成形式)、注册资本(出资额)、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登记机关、成立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市场主体可以凭电子营业执照开展经营活动。
市场主体在办理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注销登记时,需要在提交申请时一并缴回纸质营业执照正、副本。对于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的,登记机关在完成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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