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饭店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首先把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带上,交回税务机关,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变更税务登记证。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转让店铺营业执照怎么办店面转让的步骤大致分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转让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是店面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如果店面经营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首先要查看店面的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初步咨询转让价格及房屋的租金情况。
若有意接手,双方可洽谈房屋租金及店面经营设备、装修等转让项目的具体价。
若谈定则可预付一定数量的定金,以保证优先接手店面的权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条,收条要写清时间、金额、定金的用途等具体内容。
双方签订《店面转让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从而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签署完毕,按合同约定方式结付转让费用。
转让方有义务协助接手方进行过户变更手续,因此,接手方要及时凭签订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以确定经营的合法性。
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
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去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店铺转让后,先到税务局注销国税地税,缴清税款,核销发票,空白发票也要回收;然后到开户银行注销企业账户,企业资产清算,剩余资产分配完毕即可注销企业对公账户;再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带上清税文书、注销申请书、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即可办理工商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债务由乙方负责。
接手转让的店营业执照怎么办接手转让的店营业执照需去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证照注销,注销后再让其重新去办理执照登记。
个体户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包括线下流程和线上流程,具体如下:
线下流程:
确定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的工商所,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
给自己的店铺取好名字。
名称通过后,进行开业登记申请,填好表格,工商部门就可以进行设立登记的受理了。
如果是代办,还需填委托书。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一般只需三个工作日。
进入到支付宝界面点击市民中心
进入到界面,点击企业服务
进入到界面,点击营业执照办理
进入到界面输入身份信息,点击确认即可办理
办营业执照材料如下:
填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经营者的身份证明,提前复印好身份证;
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递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后,当场告知是否核准登记,核准登记的当场给予核发《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此通知书留待申请营业执照使用,核准的个体工商户名可以保留6个月,如果6个月内未申请登记营业执照的话就会自动失效,如果忙的话也可以在期满的前一个月去工商所申请延期也是可以的。
线上办理所需材料:
转让营业执照首先需要提交相关材料
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双方签署的店铺转让协议或者交割证明;
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办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条件:
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营业执照遗失补办流程是: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务服务中心经济类审批二科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收到材料凭据》;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在5-1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收到材料凭据》到发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添加微信尽享优惠
156301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