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高新区食品许可证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
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申请现场验收已经提交的免于提交,提供电子营业执照相关信息的可免于提交);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1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在申请现场验收时已经提交的免于提交);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在申请书相应栏目填写);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单纯预包装食品销售、微小餐饮除外);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须提交《现场验收核查意见》1份;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散装酒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不改变设施和布局的,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网上流程:
系统登录
正式环境登录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北京市企业服务 e 窗通平台的网址https://banshi.scjgj.beijing.gov.cn,可进入平台首页。
点击平台首页右上方“法人服务”
系统提供证书登录、口令登录、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电子证照登录四种方式。完成登录后进入网上办事页面。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入口
网上办事,点击更多服务事项,跳转至如下图所示食品业务入口页面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即可进入申请信息页面。
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选择是,跳转到申请信息页面。选择否,需要填写委托人、被委托人和授权范围信息后点【下一步】到食品经营许可新办页面。
新办申请页面
新办申请页面,包括申请人信息、人员信息、食品经营信息及经营项目、外设仓库信息、自动售货设备信息。
选择办理方式
填写完变更信息后,点击【下一步】,弹出选择办理方式弹框,可选择线上办理、线下办理。
申请材料页面
选择办理方式后,跳转至申请材料页面,如下图。选择线上办理,需要上传申请材料,上传后,点击【一键预览】,可预览系统生成和上传的文件。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在线上传。
完成申请材料上传后,还需要业务申请人或企业做业务确认即在线签
字,该业务才能提交至审批端。具体做身份认证和业务确认的操作手册在详情页的在线签字信息中下载查看。
如选择线下办理,需要勾选去现场办理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勾选后,点击【提交】,申请信息填报成功,可点击【下载申请书】下载申请书,打印并签字盖章后携带至现场办理。
提交后在我的业务中可查看详细信息,取消提交,下载申请书。
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需要什么材料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需要以下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唐山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申请流程网上申请流程如下:1、登录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入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页面。
注册账号,填写个人或企业的基本信息,并进行实名认证。
在申请页面选择申请类型为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提示填写申请表格,包括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相关信息。
提交申请表格后,系统会自动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系统会生成申请编号。
将申请编号打印并签字后,连同其他必要的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一起寄送至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终审并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可登录网站查询申请进度,并在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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