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清真食品许可证代办
众所周知,在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的话要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进出口的企业可以不办理)。下面,一起来看看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内容:
QS是食品“质量安全”(Quality Safety)的英文缩写,带有QS标志的产品就代表着经过国家的批准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强制性的检验,合格且在最小销售单元的食品包装上标注QS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后才能出厂销售。没有QS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QS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工业产品许可证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由国家主管食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督工作的行政部门制定并实施的一项旨在控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条件的监控制度。
QS制度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生产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生产。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销售无证食品。
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首先在大米、食用植物油、小麦粉、酱油和醋五类食品行业中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第二批十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国家质检总局将用3~5年时间,对全部28类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SC生产许可证就是食品生产许可证,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原来的QS认证、QS生产许可证走入历史,被SC生产许可证取代,不过取代的只是一个俗称,正式的叫法还是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国内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要办理的必备资质。
为何取消食品“QS”呢?国家食药监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同时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完全可以达到识别、查询的目的。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是字母“SC”加上14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取消“QS”标志还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SC(QS)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认证内容:
(一)是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对于具备基本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凡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加工。
(二)是对企业生产的出厂产品实施强制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强令实行委托检验。
(三)是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市场准入标志即SC标志。
SC(QS)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意义:
1.获得入市资格:通过SC(QS)食品生产许可认证,是产品进入市场的有效通行证。
2.规范食品生产:依照产品良好生产操作规程规范产品的生产过程。
3.提高产品质量:通过质量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对产品实现全过程实施控制,减少质量波动、减少不合格品,从而有效的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4.提高管理水平:规范化管理,对每一项生产活动实施控制。
5.降低成本:通过管理体系文件的制定,规范每一位员工的行为,科学、合理的运用资源,减少返工,降低成本,进而提高企业的效益。
大家如果有什么其他的疑问可以直接咨询我们专业的老师。
清真食品许可证在哪里办理提供以下材料到所在地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即可。
材料包括:1、清真食品准营证申请书原件1份,需写明申请条件所列事项;2、居民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提供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主要管理者)或个体工商户业主;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人员);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4、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经营食品符合清真标准承诺书原件1份;5、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申请认证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要求:1、申请认证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取得当地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证书。
国外申请清真食品认证的企业,应当提交所在国权威机构HALAL认证文件,以资审查、协商、认可。
企业的名称、商标不得有穆斯林禁忌的内容。
企业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中应有穆斯林。
保管和主要制作人员应是穆斯林。
填制HALA认证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许可范围是根据营业执照上的食品经营范围进行许可的,是一种后置许可,所以,严格来说,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是配套的,现在工商部门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然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销售的范围有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冷藏、冷冻)、散装食品、散装食品(冷藏、冷冻),特殊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可根据自身销售的食品属性选择经营范围。
清真许可证办理条件1、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有专用的清真食品运输工具、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销售场地;3、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4、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生产经营管理者中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5、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的人员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怎么办理清真食品许可证提供以下材料到所在地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即可。
材料包括:1、清真食品准营证申请书原件1份,需写明申请条件所列事项;2、居民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提供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主要管理者)或个体工商户业主;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人员);3、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4、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经营食品符合清真标准承诺书原件1份;5、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清真许可证办理条件1、符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有专用的清真食品运输工具、计量器具、储藏容器和加工、销售场地;3、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个体工商户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4、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生产经营管理者中有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5、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的人员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
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式样。
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管理工作。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者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和二维码。
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包括自有和租赁)的,还应当在副本中载明仓库具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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