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营业执照办理流程网上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1:40:33

江苏工商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注册登陆政务服务平台;2、进入营业执照办理板块,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4、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什么是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用来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证件。

申请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构成、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个体工商户不得与中国工商银行颁发营业执照、签订经营合同,不得发布广告、加盖公章。

办理时申报材料: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6.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涉及发起人首次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南京营业执照网上办理

法律分析:一、网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首先办理个人U盾或数字证书;

用个人U盾或数字证书登录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填写好相应的申请信息,并核对;

提交申请;

下载PDF签名;

审核结果出来后,就可以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服务大厅相应办理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还需要公司的股东设立公司章程,如果你不会写公司的章程,那么就可以参考网上的,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的网上下载,然后在自行进行修改成自己公司的章程。

还别忘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到银行开对公账户

还需要自己去刻章,一般都刻 

办理营业执照之前,首先要准备相关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章,财务章和公章。

法律依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南京营业执照怎么办理网上申请

法律主观:在南京注册营业执照的,应当根据以下流程进行办理:提交《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等证件、材料;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网上申报经营范围;租赁公司住所;工商局面前;取得营业执照等。

法律客观:《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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