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物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在苏州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
网上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新用户注
以苏州为例:登录“江苏政务服务”平台,找到法人服务——企业登记——我要办照,选择“苏州市”。
注:初次进行网上营业执照办理时需先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真实、正确的申请人身份信息,并完成用户身份确认。
提交注册申请
完成用户注册并登录后,需选择拟办理的营业执照类型,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并提供章程、股东决议、任免文件等电子资料,随后提交注册申请。
审核、决议
商事登记机关接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后,假如材料齐备,该当受理,并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议。
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
完成核准登记工作后,会通过网上或以短信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在网上登记系统中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申请人也可向工商局申领纸质营业执照或纸质登记通知书。
存储电子档案
完成上述工作后,商事登记机关将保留商事登记电子档案,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一法律效应。
如果您对营业执照办理还有其他疑问或者诉求,可给我们留言哦。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以上就是全部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苏州如何办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的种类分为:个体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苏州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流程1、核名:在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拟成立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在工商局内部网上检索是否有重名,没有重名的,工商局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自己提前多准备几个名字,因为现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名字特别容易重复。
租房:到写字楼租办公室,也可以使用自有的厂房或者办公室。如果没有充足的预算,也可以找小当家财税挂靠地址注册,地址来源于真实办公楼,不用担心地址异常。
编写“公司章程”:一般工商局网站都有“公司章程”的模板,下载下来进行修改或者请专业的律师修改或起草。公司的所有股东要在章程上签字。
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
①公司设立申请书;
②公司章程;
③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
④总经理任免书;
⑤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
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刻章: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专业刻章店刻印公章、财务章,正规的章是到公安分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
办代码证: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苏州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营业执照办理流程包括核名、确定住所租赁合同、提供公司章程相关资料、办理营业执照、制作图章、开设基本户,具体分析如下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时限:3个工作日
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一步:咨询后从工商局网站填写名称设立申请,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打印核准通知并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确定公司住所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房屋性质为商用房),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复印件。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购房发票复印件、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
(5)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形成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工商执照办理机构:市、区工商局,时限:受理后5个工作日。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普通公司不需要)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股东资格证明;
《指定委托书》;
制作图章
时限:1个工作日,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制作图章社,去刻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开立公司基本账户
时限:5—7个工作日
需要资料:
开户申请书
营业执照正本
法人代表(负责人)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及印鉴章
授权他人办理的,应出具授权书、被授权人复印件
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审查。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第十五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十六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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