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营业执照消除办理流程
营业执照注销怎么办理1、营业执照注销的办理流程如下:(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收回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哪些情况下公司营业执照需要注销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3、股东会决议解散;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营业执照注销流程注销营业执照的流程为:1、首先到国税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填写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登记表,填写登记表时应写明注销营业执照的原因,填写注销当月的税收申报情况,最后交给交税专管员签字;2、办理注销相关事宜,结算所有的罚款和税款,交由税务专管员办理,国税专管员会回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3、国地税注销后,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工商所去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工商局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和资料,当事人填写完毕后,在五个工作日后会收到工商注销通知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1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洛阳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的流程是什么洛阳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分为两种类型,具体如下:1、个体工商户主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由登记机关对现场申请材料审核查直接给予办理结果。
此类注销申请简化手续包括:若营业执照遗失的,经营者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便无需在纸媒上登遗失公告;经营者身份证原件经审核后,便无需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
除此以外,经营者还可选择现场申请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切实简化注销流程。
个体工商户若存在以下情况,将被登记机关实行依职能注销: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因不可抗力导致个体工商户无法经营并确定难以恢复经营的;连续两年及以上不进行工商年报且在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撤销个体工商户的行政许可,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但无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
此类注销的个体工商户,还能办理准予恢复经营申请,审核通过后,便恢复为存活状态。
什么情况下能申请简易注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规定》明确规定,若个体户没有被限制办理注销登记的,或不属于在2016年12月1日实行“两证整合”后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主管税务机关的,都可申请简易注销。
办理简易注销时,需提供这些资料: 1、准备《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申请表》,若为家庭经营的,则全体人员均在签字确认; 2、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若为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前来办理,则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正副本,若证件原件遗失了,经营者可注明原因,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若为委托他人办理的,则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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