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营业执照注销在哪里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6:05:31

去哪里注销营业执照1、去公司注册地的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个体户营业执照要去当地的工商管理局进行注销,并且需要填写申请表,持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及公章等材料,办理注销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需资料有哪些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注销营业执照到哪个部门去注销

法律分析:注销营业执照到哪个部门去注销:可以去当地工商登记处办理。

召开公司股东会决议。

到国税局领取表格,按照要求填写,缴销发票,补税后,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拿着通知书,到银行去销户。

到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以通告相关单位清算往来款项。

再到工商局拿表格,填好交回工商局,就会收回营业执照。

最后携带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工商注销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算审计报告、国/地税的同意注销通知单和登报声明的报纸到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衍生问题:什么是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注销营业执照到哪个部门去注销

营业执照注销应到税务机关办理。

一般为辖区工商所。

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

  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规定时限内,无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给你办理注销手续的。

营业执照定义: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营业执照注销具体步骤: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

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

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

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重要一步:清税证明。

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

如果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是两证合一,需要开具证明。

该证明在国税或地税开具。

续准备齐全,就可以办理了。

办理地点为辖区工商所。

部分省市已经统一安排至行政服务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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