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几年不能追究涉税行为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9:36:01

五年。

偷税漏税行为过五年或者15年左右司法部门就不能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了,但是,超过法定追诉期,都是因为当时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当地的税务机关或者司法部门没有发现,一般来说只要查明企业偷税漏税的,当时就要追究法律责任并追征税款的。

【法律分析】新《刑法》对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另外,“申报确认”为修正案中新加入的一道税收征管流程。

熊伟表示,这跟目前税收征管流程中的“纳税评估”比较类。

因为纳税评估,很多内容属于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而“申报确认”是纳税人“纳税申报”后一个正常的程序,即当纳税人递交相关材料后,税务机关需要告知纳税人,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等。

在现实生活当中,不可能存在着企业偷税漏税当地的税务机关或司法部门就放任不管的这种情况。

如果一直没有追究企业的相关责任,说明税务稽查部门在稽查税务征收工作的时候并没有发现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

可能企业前期偷税漏税没有被发现,但企业偷税漏税数额越多,企业面临的法律后果也就越严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六条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第八十七条 未按照本法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超过几年不能追究涉税行为

税务行政处罚时效超过二年,而违法行为仍未被发现的,不再追究;如果税务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超过五年未被发现的,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

超过几年不能追究涉税行为

超过五年不能追究涉税行为。

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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