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厨房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06:56:22

办理餐饮营业执照的流程具体如下:1、网上核名,给餐厅取一个尚未被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名称,核名可以直接登录当地工商局官网进行线上申请或前往当地工商局进行现场办理;2、得到核准结果,核准结果会在提交相关资料后给出,核名通过会获得《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准备和提交申请资料;4、领取营业执照,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营业执照。

办理餐饮营业执照需要材料如下:1、租赁合同复印件;2、经营场所房产证复印件;3、产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纸质版;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纸质版;6、个体经营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家庭经营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经营者及合伙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承租人开具的房屋无偿使用证明。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

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家庭式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家庭作坊营业执照办理流程:1、到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2、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3、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4、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

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申请材料原件都有什么?(一)选址。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产权为单位所属需加盖产权方公章)及设立登记表上盖章或签名。

房屋用途必须为“非住宅”,否则不能注。

《房租租赁合同》原件及不少于3个月的租房发票。

个人房主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股东身份证。

全体自然人股东二代身份证原件。

全体企业股东营业执照正副本、国地税正本、代码正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章。

(三)注册资金。

按出资金额将资金存入各个股东的银行账户。

(四)确定法定代表人、经理、监事。

(五)确定经营范围。

(六)公司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编、所属街道。

(七)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综上所述,家庭式营业执照的办理问题相关政策已经基本完善,要严格按照当地的指示进行营业执照的办理,相关材料要提前准备好。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家庭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家庭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1、申请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所领取登记表格,办理核名初审;2、到分局登记大厅审批核名;3、根据规定办理前置审批;4、携带有关文件、证件,到所在地工商所注册登记;5、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也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6、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

家庭营业执照的办理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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