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异议申请方案费用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6 20:02:25

商标 费用的规定是什么? 欧盟商标费用的规定是存在着不同标准的收费状况,一般情况下几千元左右, 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 商标法 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抢注商标 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

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当然,想撤销B公司的商标,还是很有难度的,就算成功也会浪费很多时间和费用。

这时,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向B公司提出 商标转让 ,让B公司把这个商标再次转让出来或者让B公司把这个商标授权给自己用。

而这种方法可能要花费的费用会更加可观。

(二)恶意注册使用域名的情形 1、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3、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另外,有人会为了利益注册使用域名,而有些人看到一些好的简单易懂的域名,在对方还没及时去注册的时候,先下手为强,恶意抢注域名。

等到后面该域名所有权人发现后,就以要求对方拿钱购买为要求,以便从中获取利益。

确定对方是在恶意抢注域名的,那么看看其是否满足下面的条件: 1、注册人跟他注册的域名之间不具备法律上承认的必然的联系,也就是由于该域名被注册,使得他人没办法得到。

而所谓的必然联系,就是说注册单位 代理 注册人有完善的证明。

如代理人证明、单位注册证明等等。

注册人通过其注册的域名获得了非法的利益,或者使他人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

综上,从域名管理角度来看,各个顶级域名管理机构在域名管理上采用不同的政策,因此对恶意抢注域名有不同的定义,在域名争议上也采用不同的解决办法。

从法律角度来看,各个顶级域名管理机构的所在国采用不同的法律或政策来处理恶意抢注域名案件,恶意抢注域名是一种违法行为。

在我们国家可能商标申请注册的话,它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主要还是因为确实申请商标,它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说一些工本费用等,在欧盟国家申请 商标注册 ,也需要费用,综合下来,费用大概在几千元左右,当然,具体国家还是存在差异。

在欧洲国家申请注册一个商标需要多少费用

欧洲商标申请有三种方法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费用由以下部分组成:1)基础注册费:653瑞士法郎(黑白图样)或903瑞士法郎(彩色图样)。

2)补充注册费:每个指定缔约方收取100瑞士法郎,要求单独规费的缔约方除外。

3)附加注册费:在有补充注册费的情况下,如商品/服务的类别超过3个,每增加1个类别,增加100瑞士法郎。

4)单独规费:某些缔约方会要求收取单独规费。

欧盟商标注册费用1、个人商标申请费用1)1项产品/服务类别:在线申请:850欧元;纸质申请:1000欧元。

2)2项产品/服务类别+50欧元;超过2项产品/服务类别的部分,每多1项+150欧元。

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申请费用1)1项产品/服务类别:在线申请:1500欧元;纸质申请:1800欧元。

2)2项产品/服务类别+50欧元;超过2项产品/服务类别的部分,每多1项+150欧元。

单一国家注册的费用,相对于马德里国际注册、国际组织商标而言,费用平均下来要高,但具体办理中,也需要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予以分析和判断。

商标异议收费标准是多少以及处理流程

异议收费标准 商标异议费用按所提异议的类别收取,每个类别1000元人民币。

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间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

异议期为3个月,自初步审定公告次日起算。

异议期间的最后一天是 法定节假日 的,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 证据 的除外。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

异议理由应当用文字明确表述,以便于对方当事人答辩和商标局审理。

如没有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将导致该异议申请不予受理。

异议申请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未声明的视为放弃提交补充材料。

商标异议流程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

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 注册商标 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

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 代理 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

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

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经过商标局审查公告的商标也会被他人提出异议常常为 商标注册申请 人所不理解。

简单的说,初审公告后的商标,绝大多数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异议而予以核准注册,但是已经发生了这种事情我们还是要处理的,不管 商标异议收费标准还是多少 ,我们都应该完整的将这个流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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