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商标申请公司电话咨询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05:02:26

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

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有两种:

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向国家商标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电话010-15630121999)、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电话020-15630121999),或商标局委托受理单位(广东省内有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珠海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也可登录“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进行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商标注册事宜。

什么人可以申请注册商标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须提交什么材料

申请商标注册须提交以下材料:《商标注册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一份或身份证复印件、商标图样1份、《商标代理委托书》等材料。

具体请登录中国商标网(网址sbj.cnipa.gov.cn )查询

商标注册申请所需时间

一件新申请商标从申请到发证一般需要一年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约需二个月左右时间,实质审查需要四个月时间;公告期三个月,公告期满后15个工作日下发商标证书。

商标注册业务收费项目及清单(单位:元/件)

序号

业务名称

收费标准(元)

代理费(元)

(根据部分代理机构提供)

1

受理商标注册费

300

500—1000

2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

1500

1500—5000

3

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

1500

1500—5000

4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

500

500—800

5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

500

500—800

6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

500

300-1000

7

受理商标续展延迟费

250

250—300

8

受理商标评审费

750

1000—1500

9

出具商标证明费

50

50-100

10

商标异议费

500

800—1500

11

变更费

150

300—500

12

撤销商标费

500

600—1500

13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

150

200—500

注册人直接申请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免交代理费。2、以上代理费仅供参考,具体请与商标代理机构咨询。

国家商标总局咨询电话是多少

国家商标总局咨询电话是1、86-10-。

86-10-。

86-10-。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先后由中央私营企业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

1978年国家恢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后,内设商标局。

根据1982年颁布并于1993年、2001年两次修正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使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职权或应权利人请求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珠海横琴工商局的联系方式(电话,地址)是什么

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横琴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辖区范围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监督检查经营单位和经营者行为;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管理;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违章行为;受理辖区内消费者投诉,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承担监督管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商标和特殊标志,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行政、人事、财务等工作;承办上级公司行政管理机关和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材料、宣传、政务公开、信访、应急管理等工作;按权限负责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思想政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法规科: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担、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

(三)企业注册监管科(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外国(地区)企业来华经营登记注册相关工作;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信用分类管理等工作;指导查处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四)市场规范管理科:承担规范维护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商标、广告相关工作;指导查处合同欺诈、商标侵权假冒、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五)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及相关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检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承担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准和发放工作。

(六)经济检查科:组织实施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直销和禁止传销的措施、办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人员及其活动;查处辖区内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横琴工商局官网:http://www.hqgs.gov.cn/

企业咨询电话:0756-884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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