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申请欧盟商标的流程
欧盟商标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申请人直接向欧盟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而且只使用一种语言。欧盟知识产权局有快速的申请渠道,能加快审查进程。
商标审查
欧盟知识产权局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有问题会通知商标的申请人在2个月内补正,商标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的,申请会被欧盟知识产权局全部或是部分驳回。如果申请人不服欧盟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可以上诉的。
公开申请
欧盟知识产权局审查申请内容没有问题的,注册申请会被公开在欧盟商标公报上。任何人都可以在申请公开1-3个内提出商标异议,欧盟知识产权局会组织双方程序并做最终决定。
注册及公示
公开申请后在规定地时间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或是异议、意见不成立的,欧盟知识产权局会进行注册、在欧盟商标公报上公开并发电子注册证。欧盟商标注册成功后5年内必须要投入使用,否则会被其他人提出撤销注册申请。
欧洲联盟之27个国家:、德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兰、希腊、奥地利、荷兰、爱尔兰、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克罗地亚。
欧盟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1份;
商标图样5份,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如是彩色商标,需递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
规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超过 10cm×20cm;
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商标分类表;
商标注册委托书,申请人必须在该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欧盟商标证书申请流程是什么商标 证书申请流程 1、以法人申请,附《 营业执照 》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 身份证 明文件1份; 2、商标图样5份,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
如是彩色商标,需递交1份黑白稿,5份彩稿;规格不得小于5cm×5cm,最大不超过 10cm×20cm; 3、填写申请表1份,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 代理 人签署 4、列出寻求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指出商标类别,商标分类表。
商标注册 委托书,申请人必须在该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可注册的商标 欧盟商标可包括任何可用图表代表的标记,特别是文字,包括人名、图案、字母、数字、商品形状或其包装外观,只要这些标记能够把一种商品或服务用途同其它种类的用途区分开来。
因此,以下标记可以用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2、文字标记包括字母、数字、或字母、数字和文字的组合; 3、包含或不包含文字的图形标记; 4、彩色图形标记; 5、颜色或多种颜色的组合; 6、三维立体标记; 7、声音标记等。
1、向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递交申请书,当局对认为符合条件的商标申请即予以受理,给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受理后,当局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同时将申请书递交各成员国进行在先商标检索,各成员国在 3 个月内将检索报告送交内部市场协调局; 3、当局收到各成员国检索报告后连同本局的检索报告提供给申请人参考; 4、当局对申请的商标不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被初步接受注册即公告,自公告之日3个月为异议期,25成员国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均有权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5、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共同体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不服,可以向欧盟 商标复审 委员会申请复审,在有理由认为欧盟商标复审委员会的复审裁定违反罗马条约或共同体商标条例的情况下,还可以向位于卢森堡的欧洲法庭上诉。
欧盟商标证书申请跟一般商标注册,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要提交申请书,然后商标局对提出的申请和所给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优点长,大概是三个月左右,审核成功没有问题了,会通知你进行缴纳费用,就结束了,算是申请成功了。
欧盟商标注册流程法律主观:商标注册程序:1、商标查询。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应当查询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权利商标相同或者近似;2、商标注册申请材料的准备。商标注册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商标图案电子版;详细列出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及相关证明;商品或服务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分类表列出;3、商标局将收到商标申请材料,并首先详细检查注册申请和商标样本等所有附件,以检查申请中需要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完成,相关材料是否正确,所需材料是否齐全;4、商标局将检查相关商标是否显著,是否符合中国商标法律法规规定的注册要求。如果审核通过,申请过程将进入下一阶段:初审公告阶段;5、初审公告持续三个月。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可以成功注册。
法律客观:英、德、法、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最近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25个国家适用的商标体制。位于西班牙Alicante的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它如《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向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商标注册,经核准后可以在各成员国内受到保护。1、欧盟国际注册的好处:(1)、注册商标在欧盟成员国保持整体效力:第一,申请人通过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欧盟25个成员国内得到对该商标的保护,无需再分别指定所希望得到保护的国家;第二,共同体商标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将被视为在所有成员国的使用,即使商标只在加盟国中的一个国家使用,也不会因为没有在其他国家使用使该商标而遇到被撤销的危险;第三,共同体商标的转让、变更或续展将在全部成员国范围内发生效力。(2)、注册费用较低共同体商标申请注册所需费用比逐一国家的相关费用便宜很多,商标续展费用也较低2、申请人提供文件:(1)、公司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2)、个人申请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3、欧共体成员国名单25个:奥地利Austria比利时Belgium丹麦Denmark芬兰Finland法国France德国Germany希腊Greece爱尔兰Ireland意大利Italy卢森堡Luxembourg荷兰TheNetherlands葡萄牙Portugal西班牙Spain瑞典Sweden英国UnitedKingdom斯洛文尼亚Slovenia塞浦路斯Cyprus捷克TheCzechRepublic爱沙尼亚Estonia匈牙利Hungary拉托维亚Latvia立陶苑Lithuania马耳他Malta波兰Poland斯洛伐克TheSlovakRe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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