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官网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商标续展的办理申请步骤如下1、提交商标续展需要的资料:《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商标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书、商标转让证明、商标变更证明复印件。2、准备好资料后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发出《续展申请受理通知书》;3、提交申请后六至八个月左右,发出《商标续展注册证明》。此续展注册证明与商标证书一起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商标续展流程及费用商标续展流程是什么,商标续展的费用是多少
首先,商标续展可以在商标到期前的1年内提出申请,申请的官方费用是500元,委托代理机构的话,需要额外缴纳一些代理费,一般是400-500元。
然后,商标续展需要经历以下流程:(1)整理商标续展材料:公司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2)整理商标代理委托书,就要填写委托书;(3)提交商标续展申请;(4)大概一个月就可以拿到商标续展证明。
商标续展证明
委托书填写样式
商标到期了怎么办理续期办理途径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以下途径: (一)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
通过网上系统提交商标续展申请。
提交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二)申请人可到以下地点办理。
直接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自2018年11月1日起,部分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受理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申请等业务,申请人可就近办理,窗口地址请查阅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指南”。
到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办理3.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三)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续展的书件格式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一)准备申请书件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3)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当附送中文译本。
中文翻译应经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或者翻译机构签章确认。
具体说明(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外国自然人填写护照号码,电子申请除外。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3)申请续展的商标为共有商标的,应以代表人的名称提出申请。
(4)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被异议的商标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因此,尚处在异议、不予注册复审、不予注册复审诉讼中的商标,已到商标续展期的,可以在有效期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我局将根据异议、不予注册复审或诉讼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核准续展,如商标最终被不予核准注册,我局将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申请费用可申请办理退还。
(二)缴纳商标规费续展申请按类别收费,一个类别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为500元人民币,如果在宽展期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250元人民币的延迟费。
电子申请分别按450元和225元标准收取。
注意事项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申请人以纸件方式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如果续展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以纸件方式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机构),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
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
续展申请被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不予核准通知书》。
纸件方式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机构。
续展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续展申请在商标局核准之前,可以申请撤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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