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叫中心投诉处理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19 15:04:52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拨打12366投诉举报是有用的,纳税人可直接拨打12366,根据语音提示键进行投诉举报,12366呼叫中心设专岗受理,受理后的投诉举报信息将由12366呼叫中心转相关经办岗位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处理,投诉举报的结果反馈由具体调查处理单位实施。

根据发票管理和税收征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论经营者是否采取打折优惠的方式,都有义务为消费者开具发票,打折是经营者的商业行为,不能以此为借口不开发票,否则有偷税的嫌疑,应受到相应处罚。

商家说“要开发票就得按原价”的做法也是不对的,市民若发现商家以任何理由拒开发票,可以拨打“12366”向税务部门举报,举报时需提供详细的就餐地点、时间以及消费凭证。

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支付消费款项时,有权向经营者索要发票。

发票是消费者保护自己权利的凭证,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如果消费者在消费时遇到经营者不提供发票或者是拒开发票的情况,可以向地税稽查部门举报。

一经查实,地税部门将会依法进行处理,同时也会对进行举报的消费者给予奖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四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的开征、停征或者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以及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的,除依照本法规定撤销其擅自作出的决定外,补征应征未征税款,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并由上级机关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366举报流程

12366的举报流程如下:纳税人可直接拨打12366,根据语音提示键进行投诉举报,12366呼叫中心设专岗受理,受理后的投诉举报信息将由12366呼叫中心转相关经办岗位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处理,投诉举报的结果反馈由具体调查处理单位实施。

12366为纳税服务热线,主要服务功能包括:纳税咨询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征管规定、涉税信息等咨询查询服务;办税指南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票购领、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程序、手续提供咨询服务;涉税举报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等提供服务;投诉监督服务,主要是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行风、服务质量及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监督投诉提供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投诉举报处理办法

12345是市长热线,一般是反应民生问题的。

举报其他的也会受理。

然后再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并要求该部门进行问题解决和答复。

一般拨打市长热线,都会得到回复,不会石沉大海。

也可以针对反应的问题直接去相关部门反应。

12345热线实行"一号对外、集中受理、分类处置、统一协调、各方联动、限时办理"的工作机制。

市民拨打"12345"热线电话后,电话首先由呼叫中心热线受理员接听。

热线受理员接听群众来电后,对能直接解答的咨询类问题,依据知识库信息直接解答,不能直接解答的咨询类问题及求助、投诉和建议,及时转交相关地方、部门办理。

12345公开电话工作受理范围包括:(一)有关承办单位的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执法程序、行政审批等政务信息及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二)承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非紧急类求助;(三)对城市治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和建议;(四)对行政机关、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投诉举报;(五)其他应当受理的事项。

投诉处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成为一名称职的客诉人员最基本的要求是熟悉处理工作的流程,掌握每个环节、阶段的关键性问题,遵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灵活运用自我积累的经验或习得的技能方法,因人、因事、因时,有的放矢地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六条监察工作应当依靠群众。

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于任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提出控告或者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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