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标申请代办费用多少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7 13:22:05

商标注

费用规费1000元,这是国家商标局统一注册费用,是上报到国家商标局的费用。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另需交800—1000元的代理费用,只要了800块,申请10个商品/服务项目以上,官费增收100元/个,代理费80元/个。一般代理费用视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而定。

现在经常听到很多商标申请人报怨商标胡乱上报的案件,其实在商标申请之前的专业咨询是衡量一个商标代理机构专业与否的重要标准,因此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不能仅以费用来抉择代理机构,需多更多的了解其专业性和代理经验。

最近很多人都问商标注册流程,首先呢,注册商标主要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去北京的商标局注册,另一个就是找商标代理公司注册商标。

先对商标进行查询,登陆“知易博士团”点击商标注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申请递交后的20天左右,商标局会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1年到1年半时间。

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

在天津,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多少钱?

市场经济中品牌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特别是一个知八戒知产牌的形成需要企业人几十年甚至几百名的努力和付出。现在一些国内企业转变思路,直接到海外收购外国品牌并投入国内市场。不过你知道吗?由于各国国情的不同,因此一些相关法律和规则也略有差异,有的经营者没有特地了解过,就会造成经营困扰。

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商标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在天津,商标注册需要什么材料?价格又是怎么计算的呢?

在天津,商标注册方法:

查询商标是否以及被注册,以便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

准备资料。

递交准备的资料,一般商标局受到资料之后30天内会下发国家受理通知书。

等待商标局的审核。

通过初步审查之后会有3个月的公告期,此期间有异议的单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3个月内商标局未收到任何异议,则进入1个月的核准公告期。

核准公告期满发证,一般商标注册现在需要11-12个月。

在天津,商标注册费用:

受理商标注册费的标准为每件申请1000元(限定商品或者服务项目9个),每超过一个附加100元。

受理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费的标准均为3000元。

浙江八戒知产商标转让网告诉你:商标是凝结着企业的智慧劳动,是一项极为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一个无形的财产,并且还时时为企业产生利润。特别是规模大的企业,商标就更加体现出了它的重要性。对于大型的企业,商标具有更大的影响力。

代办注册商标费用

如果帮别人代理注册商标的话,代理费一般在500元到800元之间的。帮别人代理注册商标还是要走一样的程序,首先向商标局提交当事人的商标注册申请;然后商标局进行审核决定是否通过。

帮别人代理商标注册多少钱? 商标代理费一般为500-800元,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从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到领到商标注册证,需要经历形式审查、实质性审查、商标初审公告、异议期、注册公告及发放商标注册证等程序。二、商标注册的有效期是多久? 注册商标使用期限是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所有权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注册商标保护期满前十二个月内,依法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三、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商标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我国《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行为作了上述规定,只有违反了上述规定的行为才构成商标侵权。可见违法性是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 (二)商标侵权行为存在损害事实。在《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即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上述规定说明,商标权人有权禁止即发侵权行为,而无需等到损害事实的发生,故损害事实不在是所有商标侵权行为必备的构成要件。 (三)商标侵权行为有因果关系。由于损害事实不再是商标侵权行为的必备构成要件,因此对即发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因果关系也不再是商标侵权行为构成的必备要件,只有发生损害事实的商标侵权行为,才应考虑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需要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时,因果关系的认定才有意义。 (四)商标侵权行为存在过错。《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删除了“明知”二字,说明新的《商标法》对侵权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不再限制,此外《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进一步说明,即使行为人无过错,仍然构成商标侵权,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已,但还是要承担其他相应的民事责任。 商标注册之后的有效期是十年,过期了之后就不能再使用该商标了,除非是再次提交申请书进行延期使用。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就是在侵权行为上是主观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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