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经营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的
法律分析: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
法律依据:《文化部关于实行制度的规定》
凡通过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取得收入或利用文化场所取得收入的经营活动,均为文化经营活动。
凡开办文化娱乐、美术品、音像、演出、业余文化艺术培训等文化经营活动,在申请工商登记注册前,必须报经所在县市以上(含县市)政府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领取《文化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后,持证单位或个人须向原发证部门申请核验换证。
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法律分析:1、经营者向区文化站提出申请;
经区文化站初审核,然后由分管文化的办主任、区领导审核,到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审批;
有关部门审批后到市文化局审批;
获批准后,可办理《文化经营许可证》;
《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完毕后,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有关证照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经营许可证去哪办理经营许可证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办理。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烟草专卖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
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而由主管部门办理的许可经营的证明,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吧经营许可证、icp 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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