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公司代办商标申请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4 22:41:45

商标注册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委托给有办理资质的代理公司办理,二是自行办理,今天工商代办给大家介绍下办理商标注册两种方式的流程,提供给大家参考。商标注册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委托给有办理资质的代理公司办理,二是自行办理,今天工商代办给大家介绍下办理商标注册两种方式的流程,提供给大家参考。

商标注册的简要说明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商标注册的办理途径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注册的办理步骤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准备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证明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证明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商标注册证明的领取1、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一般在三个月内核发商标注册证明,并邮寄给申请人。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明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为什么要选择商标代理公司办理商标申请?

企业或者个人想要自己注册商标的话还是很有难度的,肯定还是需要通过商标代理公司办理这些商标事件,下面八戒知产和大家解说一下。

只有个体户或公司可以申请商标!

如果个人想要申请商标,那是需要先有个体执照的!所以如果你目前没有个体执照又想注册商标,就需要先去工商局办一个个体执照,但自己来办,那你就折腾吧工商注册哪儿那么容易。如果交给代理来办,就会执照和商标一并办妥了,省时省心!

个人毫无经验不知如何判定近似商标!

要说自己申请还是委托代理,最大的区别是:成!功!率!

自己申请的商标十有八九就被驳回了,很多是连“商标受理通知书”都收不到!为啥会初审都不通过?

要么是材料不齐全,要么是有和他人商标重复或近似的。因为个人没有商标代理那么有经验,无法准确查询和判断一个商标是否与商标库的商标近似。

商标是按类别注册的,要申请哪一类或哪几类商标?为什么大类下面还有小类?该如何选择?个人往往无处下手。

商标类别可是个大学问,总共有45个大类,每个大类又有很多的小类。在哪个大类注册?在哪些小类注册呢?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举个例子:以前你只生产衣服,就注册了衣服(第25类),现在扩展了领域,什么鞋、帽、箱、包都有,但是商标类别上没有,就还是不能卖!

所以,第一次注册的时候,要把你现在从事的领域和接下来要从事的领域都想清楚哦,还有一些近似的类别,就算你不用,也要注册下来,因为同行会抢注然后跟你竞争啊!

商标注册成功最快往往也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中间可能出现补正、驳回、异议等各种情况,如何应对这些“危机”呢?

没错!很多创业者自己摸索着提交了商标申请,折腾了很久凑齐了材料,结果等了几个月,等来了《商标驳回通知书》。这时候就麻烦了,要不要复审呢?

如果遇到复审,自己该怎么去做肯定就不行了,自己再去讲究可不切实际,太麻烦了,也就是肯定要找上代理公司办理了。所以说,不管是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等等都需要找代理公司,能够少走很多弯路,节省更多的时间,专业的事情还是找专业的人比较好。

企业如何代理商标注册

首先需要有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知识产权代理,商标代理,办理好营业执照,下一步去北京国家商标局办理备案,通过了以后就可以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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