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加盟连锁特许经营备案查询
可以通过商务部的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网站输入需要查询的信息,就能够查询到该企业的相关信息了,具体的查询方法如下:
百度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找到其官网以后点击打开该网站。
进入到商务部的网站以后点击上面的公共服务按钮。
页面跳转以后点击名单名录按钮。
在出现的页面中输入备案关键字点击查询按钮。
即可在主界面中找到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列表,点击进入。
在出现的页面中点击数据查询后面的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备案。
进入到商业特许经营特许人查询界面,在输入框中输入需要查询的备案号点击查询按钮。
即可在下面的位置看到查询到的结果。
点击该查询所得到结果进入以后就能够看到该企业的其他相信信息了。
商务部的特许经营备案企业查询怎么查?商务部的特许经营备案企业查询怎么查?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您可以到商务部官方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但小编试了试直接输入名称是无法查询。顺便大通天成小编为您介绍下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定义,为什么要办理,办理条件等内容,一起发给您,供参考。
特许经营备案是什么?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为什么要申请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很多企业以为自己与加盟商之间订立完加盟合同后就万事大吉了,自己订立的合同为什么需要到主管部门去备案呢?
政策
国家为了规范加盟行业,在2007年颁布了有关加盟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系列法规。所有从事加盟的企业都必须在商务部备案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后才能从事特许加盟的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有利于招商加盟
加盟连锁经营模式迅猛发展,若不备案,难以取得意向加盟商的信任;特许经营企业在招商过程中更容易取得加盟商的信任,比竞争对手更具优势;进行特许经营备案后,企业的名称和品牌会在商务部网站进行公示,有利于企业宣传。3、企业自身的权益保护连锁企业不备案,若被竞争对手或加盟商投诉,或将面临商务部门高达10万的罚款;当加盟商与其发生纠纷时,还可能面临退还加盟费的风险。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那么申请特许经营备案需要什么条件呢?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特许经营备案怎么查法律主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如何申报与查询 目前,商业特许经营备案采用网上申报及公示的方式,由商务部及各省商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只采用网上公示作为唯一的方式不便于广大投资者(加盟商)的查询和识别,尤其对互联网知识欠缺的投资者(加盟商),其无法准确找到,甚至不会识别哪个是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官方网站,更不懂查询的方法。有些不法企业正是利用上述情况,故意采用欺诈手段,诱骗投资人(加盟商),开展非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骗取加盟费。这种情况的存在,不利于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制度对商业特许经营行为的规范,不利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实施。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条 商务部及省、自治区、 直辖市 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是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向商务部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实行全国联网备案。符合《条例》规定的特许人,依据本办法规定通过商务部设立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第四条 商务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工作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受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行完成备案工作,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备案。 受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未依法行使备案职责的,商务部可以直接受理特许人的备案申请。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 在线律师 的的帮助。
法律客观:《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备案机关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特许人的备案信息材料,依法为特许人保守商业秘密。特许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可以向通过备案的特许人出具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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