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商标主体变更申请
怎样办理变更 商标 申请?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 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 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或者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二、商标申请人变更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 代理 人印章。
(3)申请人直接到 商标注册 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 商标代理委托书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证明上的变更前名义和变更后名义应当与申请书上变更前名义和申请人名称相符。
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仅需变更其中文译名的,应提供该外国企业或外国人申请变更中文译名的声明。
(5)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其申请人名义的变更,也应按照上述规定办理。
(6)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
(7)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
申请商标变更手续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复印件(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的,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4)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注册人是企业的,应当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部门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事业单位主管机关的变更证明;注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
申请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地址的,提交如下文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护照等)的原件和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3)申请人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
办理商标申请变更的过程特别复杂,所需要的材料特别多。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等证件。
申请变更的途径也不止一个途径,那么,在办理的过程中还需要原来人的证明材料,申请书需要按照要求严格书写才会得到法律效应。
商标代理机构如何注销或变更商标代理机构需要注销其营业登记的,应与委托人就未完成代理事宜签订终止委托协议或者经其同意与他人签订转委托协议。
商标代理机构注销营业登记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结算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两份):1、结算申请书(写明申请事项、开户银行、账号、收款人、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工商登记部门印章)、代理组织已上报商标局业务的清单、证明经办人有权办理结算手续的证件。
申请结算的,拖欠规费的应及时补足,所交预付款有余额的,我局经清算完结后予以退回法律依据:《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是指商标代理组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
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组织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的法律服务机构。
本办法所称商标代理人是指在商标代理组织中执业的工作人员。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全国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辖区的商标代理组织和商标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申请设立商标代理组织的,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
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商标代理组织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商标代办活动,并不得为从事上述活动提供任何便利。
商标代理组织可以接受委托人委托,指定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一)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异议、撤销、评审、侵权投诉等有关事项ニ)提供商标法律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代理其他有关商标事务。
商标代理人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等文件、应当由商标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商标代理组织印章。
商标代理组织不得接受同一商标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委托。
商标代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开展商标代理业务,及时准确地为委托人提供良好的商标代理服务,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商标注销申请如何办理?你好,申请注销注册商标
简要说明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
办理途径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四、申请书件的准备申请注销注册商标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商标注销申请书。商标注销申请书应打字或印刷;申请部分注销的,应填写申请注销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
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
注销注册商标不需缴纳费用。
不能上缴《商标注册证》的,应说明原因。
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提供工商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申请人如需受理通知书,应向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说明,到申请受理处开具受理通知书。
如经审查后申请书件被退回要求补正的,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规定予以补正,并将原申请书补正后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邮寄给商标局。
注销注册商标的申请被核准后,发给申请人核准注销通知,并刊登商标公告;申请部分注销的,将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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