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流程
已经注册的商标,具备宣告无效的条件的,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同时,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此,注册商标宣告无效的程序,因启动主体的不同,也有所区别。
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商标局依据以下程序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一是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二是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复审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四是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是:
一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是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三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四是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是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商标注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的时间应该是在该商标注册成功以后的5年之内,除了驰名商标之外,其他普通商标从获得注册之后一直已经使用了有5年之久,然后所谓的商标原有者才姗姗来迟的提起无效宣告的话,商标局通常情况下根本就不可能会受理这样的申请。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是多久? 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的时效注册商标核准之日起的五年内,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无效宣告申请时间周期: 1、15天:商标所有人若收到商标无效宣告通知书,可以在15天内向商评委申请商标复审。 2、9个月:商评委应当在9个月内对复审做出决定,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个月。 3、30天:若复审失败,所有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 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可以办理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业务; 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三、商标无效的几种情形 1、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如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的 2、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 1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商号权等民事权利 2恶意注册:商标申请人违反诚信原则,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意将他人有影响的商标、驰名的商标等申请注册。 3、不正当使用商标:商标申请人不正当使用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权利,严重的话会被撤销商标专用权。 4、商标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一旦过了10年并且过了半年的宽展期的话,那么这枚商标就会被无效。 5、商标三年未使用: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后,三年内并未使用该商标于注册类别上的话,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该商标撤销。 注册商标和提起商标无效宣告这两件事情其实都是比较繁琐的,通俗来说他人好不容易才注册成功的商标,别人虽然可以提出异议,但这种所谓的异议不一定就会受到法律的支持。而且,提起商标无效宣告的这件事情不委托代办机构,自己操作起来也是很困难的。
商标无效申请的流程是什么?商标 无效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对应于 商标权 不同的无效情形,商标权无效的程序亦有所不。
(一)对于 注册商标 有明显瑕疵的商标权无效程序有两种: 1、商标局可依职权主动撤销该注册商标; 2、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二)对于不当注册的商标,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自 商标注册 之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对恶意注册的, 驰名商标 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三)对于注册商标争议的,在先注册商标权人可自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
对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撤销这一注册商标。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维持或者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 诉。
商标法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拓展知识 商标局主动宣告无效,主要是因为在使用过程中被发现存在违反绝对禁止条款。
例如与国旗近似等。
根据现实案例,无效宣告主还可以应用在以下场景: 1、商标进入初审公告后,会留3个月的时间,如果没有人异议就进入下一个阶段。
但是现实情况是,有些图形商标并不容易被监测到,因此许多商标权人是过了很久才知道对自己不利的商标被通过了。
这种情况下,可以提起无效宣告。
在申请注册商标过程中,发现相同类似商品上已经有他人注册商标存在,选择以无效宣告方式排除障碍。
不过提起无效宣告一般需要拥有在先权利,因此这种情形也不一定能够成功。
但是,如果是同一家公司,想在原来商标的基础上申请新的商标,直接申请会被自己的商标近似驳回,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原商标进行无效宣告。
进行商标的注册可以保护自己的产品不受到恶意的侵权,还会树立一种品牌形象,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认同感,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增加竞争力,更加有利于扩大商品的市场份额,甚至会增加自己在市场同类产品中的话语权,百利而无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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