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要去哪里办理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18:39:00

商标注册是可以直接到商标局进行注册办理,也可以直接在商标局的官。网上进行在线注册,最后也可以委托代理公司进行办理;但如果委托代理公司的话,那么当事人是需要支付一笔代理的费用。

商标注册要去哪里申请? (1)登陆商标局官.网在线注册; (2)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3)直接找商标代理机构申请。 上面的三个申请途径,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是自己办理;另一种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商标注册流程是怎么样的? 1.近似查询 对客户将要提交申请的商标进行相似性查询,看是否符合商标审核的规范,不符合的给出建议,客户进行更改,这一环节旨在提升商标注册的通过率。对商标注册来讲,时间就是金钱,我国《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谁先申请谁就能占得先机。 2.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书 提交商标申请书、营业执照、商标图样、商标类别等材料。 个体办理商标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个体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 商标图样 (4). 产品/服务项目类型 企业办理商标注册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商标图样 (3). 产品/服务项目类别 商标的载体必须是产品或服务。一共45各大类,1-34类是商品,35-45类是服务,每一大类里又分小类,找代理机构时,代理人会跟您讲清楚的。个体工商户只能选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类别,企业则不受品类限制。 3.形式审查 此环节主要审查内容有: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4.实质审查 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5.商标公告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6.发证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注册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处理,但在申请时只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办理,那么自己的商标就可以注册成功,但在注册时也是需要支付一笔注册的费用,这样自己的商标才会依法的受到保护,所以,在处理时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

申请商标在哪办理

商标申请一般来说有三个途径:(1)登陆商标局官网在线注册;(2)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3)直接找商标代理机构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去哪里?

去商标局注册商标,具体方法如下:1、需要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商标样稿及主要商品或服务,递交商标局;2、商标局形式审查接到《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3、商标局实质审查;4、商标公告;5、核发商标注册证书并刊登商标注册公告;6、申请人领取《商标注册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注册商标的要求有哪些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2、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标志;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5、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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