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申请商标费用多少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8-28 21:48:54

杭州的公司也是需要做好商标注册的,现如今商标注册的流程和费用是什么呢?小编为你带来了“杭州商标注册流程费用”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杭州商标注册费用多少钱(仅参考)注册费用按类别按个数收取,每类每个商标费用:

19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内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1000,代理费900)

3000元(十年有效期,含十年的费用,国外公司或个人,其中国家规费1000,代理费2000)

杭州注册商标详细流程商标注册流程一、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流程二、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复审请求

商标注册流程中若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杭州如何认定近似商标近似商标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正确地判断近似商标,依法理性解决近似商标纠纷,不仅有利于维护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还有利于促进企业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杭州注册商标转让流程有哪些(一)商标转让流程: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二)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三)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杭州商标注册流程费用

商标注

注册商标需要多少钱?

注册商标的大概费用如下:

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补发商标注册证费500元(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

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500元。

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1000元。

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250元。

受理商标评审费750元。

变更费250元。

出具商标证明费500元。

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1500元。

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1500元。

商标异议费500元。

撤销商标费500元。

以上就是注册商标需要的一些费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注册商标要费用多少

法律主观:注册商标的大概费用如下: 1、受理商标注册费3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30元)。 2、补发 商标注册证 费500元(含刊登遗失声明的费用)。 3、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500元。 4、受理 商标续展注册 费1000元。 5、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250元。 6、受理商标评审费750元。 7、变更费250元。 8、出具商标证明费50元。 9、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1500元。 10、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1500元。 11、商标异议费500元。 12、撤销商标费500元。

法律客观:《 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二十九条 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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