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别的公司申请撤销
答你好,商标被他人向商标局提交撤销三年使用,应该找知识产权公司就要对该文件进行答辩。答辩所需资料:1,商标持有人若为公司请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商标持有人若为个人请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原件及信封;3,能够证明被申请撤销商标答辩人所述的事实和理由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或相关资料,商标印刷情况、商标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商标产品交易清单及发票、商标产品宣传证据等等;4,证据材料清单;5,答辩人签署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答辩书》、《商标代理委托书》;6,知识产权公司把上述资料报国家商标局,过一年左右国家商标局作出决定,即可知道商标是否答辩成功。
商标资料
你的商标要被撤销了,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商标被撤销,是有原因的,以下是几个可能导致你的商标被撤销的原因:
不当注册导致撤销
(1)同我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9)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10)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11)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12)缺乏显著特征的;
(13)使用不当的三维标志。
使用不当导致撤销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我们发现,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是一种极易发生的情况,而且如果注册商标已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那么,商标被撤销的情况有哪些?被撤销商标权人关于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需哪些证据?
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被撤销的情况
一般来说,导致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撤销的常见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他人提出撤销申请,商标局按注册人原注册地址下发提供使用证据通知,注册人因地址变更未收到文件导致提供证据超期;
(二)他人提出撤销申请,注册人或工作人员收到商标局下发提供使用证据通知,因法律意识淡薄未加理会;
(三)他人提出撤销申请,注册人收到商标局下发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但注册人提交了的使用证据不符合国家商标局的证据要求,未被采纳。
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需哪些证据?
针对撤销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申请的,先别急!小七建议商标注册人收到国家商标局限期举证通知书后,最好能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有效证据的收集和提交。一般来说,商标的使用证据具体集中于:
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及相关交易文书上(如标牌、产品说明、手册、销售协议、票据等);
(二)服务商标使用证据表现方式包括(服务场所装饰、菜单、招贴、价目表、文件资料、服务协议等);
(三)用于广告宣传证据的表现形式包括广播、电视、杂志、报纸及广告牌等媒体广告宣传、展会资料、照片、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
商标注册人提供的以上证据应要求真实、有效、合法。注意因为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所以注册人在提交证据时需要证明近三年连续使用的证据,之前的都属于无效证据,即便提交也不会被国家商标局采纳。
以上就是关于商标被撤销的情况以及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的具体情况,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商标撤销三年不使用应该向商标局的档案处提交申请,如果是商标权人要注意平时对商标使用情况的搜集以证明商标的连续使用情况,如果是提出撤三请求的人则不需要举证,但是需要提交撤销理由。
商标被人申请撤销可以要求赔偿吗商标被无效被诉侵权需要支付赔偿金,对于那些模范或者并非是本公司的职员独立完成的啥商标,即使在注册成功之后,也是有可能会被起诉的,此时若是司法机关经过审核,确定他人实施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商标权,是一定会被判处侵权者支付赔偿金的。
商标被无效被诉侵权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商标被无效被诉侵权需要支付赔偿金。 1、根据商标法根据《商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此,原告的主体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如果原告不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被告可以提出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抗辩。 2、诉讼时效是否过期。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2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如果发现超过诉讼时效,可以此为由提出抗辩。 3、不相同也不近似策略。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4、是否在先使用。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如能证明限于注册权利人使用,则可成功抗辩。 5、通用名抗辩 《商标法》五十九条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因此,如果某商标是商品的通用名称,不具有显著性,即使经过注册,仍然可以考虑通用名抗辩。 6、撤三抗辩策略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所以如果发现商标权利人三年以上没使用,可以据此抗辩。二、商标侵权的四个要素: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单位,若是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侵犯了,此时就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的请求。但是起诉商标侵权的案件,必须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对于证据不足的情形,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得贸然起诉他人侵犯了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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