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争议申请条件及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14:58:40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那么商标申请流程图以及条件有哪些?

简而言之就是让消费者区别其他商家的图案、名字或声音。目前中国并没有要求一定要强制注册商标,但由于中国经营企业的数量巨大,而注册商标具有“独占性”及“排他性”(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擅自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因此如果经营者不进行商标注册,将很难进行商标的保护及维权。以下就是商标申请流程图:

目前常见的商标注册类型有:

单独图案商标,例如:星巴克的人鱼图案(由于网络平台使用的要求,建议申请图案后需要再注册一个文字商标,以向平台方及消费者描述)。

单独中文商标,例如:腾讯;

单独英文商标,例如:HUAWEI;

组合商标:可以是多种组合包括:图形+中文+英文,如:猫图案+TMALL+天猫;中文+英文,如:淘宝网+TAOBAO.COM等;

声音商标:如前段时间“李佳琦”的声音音频进行商标申请。

自2007年起,个人商标申请需要提供个体执照,申请人必须是个体经营者。企业、单位或集体申请需相应的执照或证件。

商标注册申请流程图:

近年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时间一直在缩短,目前一个商标从申请到完成审查大概需要4-6个月的时间。商标申请人可以比之前更快的领取到商标注册证书,但相应的由于需要加快审查,商标的驳回数量也大幅增加。所以商标申请前的查询工作则越加突显其重要性。

关于商标申请流程图以及条件有哪些?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

商标状态异议申请的流程以及说明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商标状态异议申请的话,可在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三十日内进行异议答辩。异议答辩所需资料:商标代理委托书、答辩理由书、答辩通知书或者评审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原件、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支持答辩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状态异议申请及其处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

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商标状态异议申请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做出异议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这既是商标状态异议申请的问题,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知识产权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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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1、向商标局递交异议申请书、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商标无效的证据材料。2、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材料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3、商标局审查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一)商标异议申请书;(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五条 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第二十七条 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材料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当事人需要在提出异议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商标异议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但是,在期满后生成或者当事人有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期满前提交的证据,在期满后提交的,商标局将证据交对方当事人并质证后可以采信。

第二十八条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所称不予注册决定,包括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商标在商标局作出准予注册决定或者不予注册决定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该注册公告。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在准予注册决定生效后重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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