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标申请邮寄流程
商标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当时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现在在天津注册商标应该怎么走流程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商标注册流程”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商标注册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以企业作为申请人申请注册,应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者在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申请人公章。
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用A4纸打印也可以接受),图样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
申请书,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用正反面打印。申请人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一致,营业部的地址和通信地址都不能作为申请书中的地址,否则不予受理。不委托代理机构的,代理机构相关的项目内容空着不填。《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应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八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中国商标网和商标局大厅都可以查询。如果选择的“商品、服务项目”种类超过十个,每超过一个申请注册规费相应的增加100元。填写商品和服务项目种类时只写名称,不写具体的编号,列举结束后加盖截止章(可以用括号内截止代替)。
商标局提交材料,交纳规费,商标局会在2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向申请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不全或者有个别不正确之处,商标局会寄发商标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须在一个月内根据通知要求补正申请材料。
注册商标流程
商标注册流程一、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流程二、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复审请求
商标注册流程中若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什么情况下不能成为商标?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型号是被某一行业共同认可,共同使用的,有的是这一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共有特征。任何人都不应一家垄断,将通用名称、图形作为商标使用也可能损害同行业其他从业者的利益,有悖于公平竞争原则。由于这些标志本身并不具有区别不同经营者的功能,不过当这些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被某一经营者作为商标用于自己的商品,而且通过使用使消费者足以将其标志的商品与其他同种商品相区别,则应当认为其已取得了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例如,“PDA”本来是掌上电脑的通用名称,当某一掌上电脑的生产者将其作为商标用于自己的产品,通过使用,当它完全可以与同类商品的“商务通”、“名人”、“快译通”区别开来时,就可以认为具有了可识别性,依现行法律可以获得注册。当然,“PDA”在当时法律明确禁止将商品通用名称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况下获得注册,并非是由于它通过使用获得了可识别性,而完全是由于商标主管机关的审查部门不了解“PDA”为掌上电脑通用名称而发生的“事故”所致。必须指出,这类商标即使获得注册,商标权人也无权禁止他人在同类商品上使用该通用名称,因为它本来就是“公共财产”。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禁止直接以表示商品特征的文字、图形做商标,其理由与前述禁止以本商品通用名称、图形作商标是一样的。须指出的是法律所禁止的仅仅是将“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而“间接”表示或暗示商品某些特征的标志,则不在禁止之列,因为以间接表示或暗示商品某些特征的标志往往可能是具有显著特征的商标。即使是直接标示商品特点的标志,经过使用同样可以取得显著特征,例如,用于牛奶等乳制品的“蒙牛”商标,尽管它直接表明了商品的原料及产地,但经由长时间、大范围的使用,已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特征和可识别性。类似的商标在2001年修改商标法之前欲获得注册的,会遇到重重困难。但按照修改后的《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则可较容易地获得核准注册。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本是申请注册商标的积极条件,如果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具有识别性,便不能获得注册,但是经过试用,在商标与商品之间建立起联系,取得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可获得注册。
商标注册流程
公司商标商标注
天津市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吗?可以申请,如果是自己申请的话,需要去北京自己到商标局的受理处,提交材料,建议你找代理机构,他们可以线上完成
国内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有两种途径:
一是自行办理,即由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
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和文件递交方式不同。
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
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个人和代理机构申请商标流程是什么?直接办理1、现金。
申请人可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缴纳现金办理商标业务。
支票。
天津市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转账支票办理商标业务。
银行汇票。
非北京市的申请人可提交与商标业务申请人一致的银行汇票办理商标业务。
收款人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账号:7111xxxxxx,开户银行:xx银行xxx支行注:银行汇票在申请人提交后需等待银行将款项解付后方可办理商标业务,大约两到三个工作日。
银行信汇、电汇。
通过邮寄方式办理商标异议、评审业务的申请人可通过银行信汇、电汇方式付款,汇款后请将汇款复印件连同申请书一并寄至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
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账号:7111xxxxxx开户银行:xx银行xxx支行注:办理商标异议、评审、业务汇款人必须和申请人一致,不要以法人,负责人、经办人等名义汇款。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业务,商标规费全部从商标代理机构在商标局的预付款中扣除,申请人无须直接向商标局汇款缴纳费用。
商标规费的收缴商标规费属于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的财政收入,商标局在收取规费后全额上缴中央财政。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各类业务应依法缴纳商标规费,代理机构在商标局备案(中国商标网站显示)后方可通过银行汇款(电汇、信汇)方式向商标局预付商标规费,代理机构必须以在商标局备案的本机构法定名义汇出款项,不能以法人,负责人、经办人等名义汇款。
款项汇出后三至四个工作日可以记入商标局财务系统。
商标网上申请开通后,代理机构付款方式不变。
商标局目前尚不接受除银行汇款外的其他汇款方式。
商标代理机构汇款金额无最低限制,应根据业务量及时足额汇款,款项不足支付时,申请业务不予受理。
财务统一收据和扣款明细清单商标申请件经财务部门对款后由通达商标服务中心发文科发放《受理通知书》。
商标局每月末结账一次,结账后统一打印《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收据》(以下简称统一收据),经整理、审核、校对后以挂号信方式邮寄,次月中旬左右代理机构可以收到。
统一收据的开具对象为商标代理机构而不是商标申请人。
商标局每月末结账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商标代理机构发送当月扣款明细清单,清单金额和统一收据金额一致。
商标网上申请开通后,统一收据和财务扣款明细清单形式不变,统一收据单独列示单价为800元的商标注册申请(网上)和单价为80元的加项费用。
商标代理机构收到统一收据和电子扣款明细清单后,应当及时核对,发现问题或者存在疑问及时与商标局财务部门联系。
商标代理机构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请与通达商标服务中心运行保障科(或)联系重发。
目前尚未提供电子邮箱地址的,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邮箱地址文档,交至或邮寄至商标局综合处财务部门。
商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发生变更的,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变更后文档交至或邮寄至商标局财务部门,并于当月或下一个财务月将清单发至变更后的电子邮箱地址。
关于商标注册费用免营业税和所得税方面的政策问题,请参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7】75号》、《财税字【1997】117号》、《国税函【2007】908号》文件。
可以退费的业务类型商标代理机构须持转让、变更、续展业务《不予核准通知书》原件退款,《不予受理通知书》和《视为放弃通知书》不能退款。
补发商标注册证,提供注册证明,补发商标转让、变更、续展证明,更正申请不属于更正范围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商标代理机构须持通知书原件经档案处处长签字确认后方可退款。
无款退文的财务处理商标局财务部门每日对款后,对于无款申请件进行不予受理操作,发无款不受理通知书。
商标申请件经无款不受理操作后纸质文档不退回,数据不恢复,申请日期和申请号不保留,只能重新递交申请。
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显示的财务数据余额和商标局财务系统数据有大约一天左右的时间差,在网上申请系统成功提交电子申请件后,如果该电子申请件到达财务对款环节对款时,商标预付款已被纸质申请件使用完毕的,网上申请电子申请件也将无款不予受理。
商标代理机构要根据业务量提前足额汇款,避免申请件因无款不予受理退回。
预付款余额查询及财务对账商标财务对款环节是商标审查系统的中间环节,无法实时统计从录入环节后台转移至对款环节的申请数量和金额,目前只能反映商标代理机构的已结算业务,财务系统中显示的预付款余额不能真正反映可使用金额。
代理机构必须自我进行完整、准确的财务核算,做好申报业务的登记工作,做好岗位调整的交接工作,及时自行掌握预付款余额,商标局不提供代理机构预付款余额查询。
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和商标局财务部门进行年度对账,核对预付款汇款及使用情况。
对账请事先准备好汇款复印件、统一收据、账簿或明细清单等财务资料,通过电话或来人到商标局综合处财务部门进行核对。
办理财务清户手续商标代理机构由于注销或歇业等原因,在办理相关工商手续后可以申请清理预付款账户。
办理清户手续时商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商标局质量监督管理处报送相关材料,审验合格后,启动清户程序。
商标代理机构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经商标局财务部门核实后并根据相关部门反馈信息退回款项,清理账户。
商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变更备案登记商标局财务部门邮寄的统一收据以商标代理机构在我局登记备案法定的名称和地址为准,代理机构名称或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商标局质量监督管理处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登记完成后,商标局财务部门将统一收据按照变更后的名称或地址邮寄,对于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注册名称、地址以及不及时做相应变更备案登记导致无法及时收到统一收据的损失由代理机构自行承担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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