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转让
一般在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转让的。
基本的要符合以下的标准和以下的证书
首先: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因分立、合并而续存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申请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因企业分立、合并而新设立的医疗生产企业应当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殊情况上也有可能转不了:药监局是看上市产品的生产厂家,产品的型号结构要和注册证的资料一样,还要注册资料的生产地址和实际生产地址是一致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同一公司名下的一类和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可以将二类资质转让过户吗您好,你所说的是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厂房转让出去吗?如果是所有有转出,是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来算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包括:企业名、住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等。
以下是相关提交资料的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变更企业名称还应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变更住所的还应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还应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同时提交变更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变更企业负责人的还应提交:
(1)企业任命文件;
(2)变更后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的还应提交:
生产地址文字性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
注:持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变更的还应提交延续《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四项申报资料中3、5、7(如有)项。
申报资料格式及要求
申报资料完整、清晰,仿宋四号字,使用A4纸张单面打印或复印,并按资料要求依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
申报资料均应加盖公章;凡复印件上均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或者文字说明,并注明日期加盖公章;如单项资料复印件2页以上(含2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经办人授权证明应明确委托的内容,并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转让费一般要多少您好,其实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转让这一说法,有点奇怪,因为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内容和规定包含了很多的东西和条件,好像厂房,人员,设备等等。如果您是把这些都转让给下一家企业的话您只需申请登记事项变更就可以了,如果是主要人员,厂房,设备等有所改变的就需要进行登记事项变更,需要重新向药监局申请检查了。
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一)企业的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并掌握
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技术的规定。质量负责人不得
同时兼任生产负责人;
(二)企业内初级以上职称或者中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应当与所生产产品
的要求相适应;
(三)企业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及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生产、仓储场地和环境。企
业生产对环境和设备等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的,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四)企业应当设立质量检验机构,并具备与所生产品种和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检验能力;
(五)企业应当保存与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
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除应当符合以上要求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内审员不少于两名;
(二)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大专以上学历的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两名。
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开办)申请表》
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资质证明;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生产场地证明文件;
(四)企业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简历、学历或者职称证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
人登记表,并标明所在部门和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情况表;
(五)拟生产产品范围、品种和相关产品简介;
(六)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七)生产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八)拟生产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并注明主要控制项目和控制点;
(九)生产无菌医疗器械的,应当提供生产环境检测报告。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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