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分割电子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5 03:32:44

可以按照商标局附带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的要求提交申请。具体申请分割流程:

商标局向申请人发《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时,会附带《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

按照《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所提具体要求,在商标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写并签字盖章。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该申请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邮寄回商标局,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

商标局审查。符合要求的,将原注册申请分割为两件,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申请号,保留原申请日期,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对拟驳回部分,保留原申请号,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同意分割,待部分驳回决定法定程序终结后,再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予以公告。

申请人申请分割的,无需缴纳费用。

注意: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应当为商标局附送的该原件,且任何栏目内容不得涂改,否则,视为不同意分割。分割申请一旦提交,不得撤回。

商标分割有三种情况:

不做复审,商标局会自动分割进入初步审定的部分和不予核准注册的部分。

需要进行驳回复审的且急于使用过审部分的商标,可以同时申请驳回复审和人工分割。

如果要做驳回复审且不准备申请分割,那么商标过审的部分不会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期,需等整件商标的复审结果出来后才能进入之后的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竟然还能分割?怎么分的?

商标分割是指:商标申请人可以请求对其商标申请进行分割。原申请的申请日应当继续适用于分割后的每个申请。申请人不可撤回其提出的分割请求。商标分割的流程是:

(1)商标局向商标注册申请人发送《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时,会附送《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由申请人觉得是否进行商标申请分割;

(2)申请人按《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的要求填写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后递交商标局;

(3)商标局审核分割申请及其他材料;

(4)对符合要求的,准予将商标分割成两件,审定通过部分进入下一程序,驳回部分由申请人决定是否复审。

商标分割申请怎么操作

法律主观:1、 商标 局向申请人发送《 商标注册申请 部分驳回通知书》时,附送《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   2、申请人申请分割的,应当按照《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中“备注”所提具体要求,在商标局附送的原件上填写并签字盖章。   3、申请人或其 代理 人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附送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15日内,将该申请原件直接提交或者邮寄回商标局。不申请分割的,无需提交。   4、商标局对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分割申请》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对符合要求的,将申请人的原注册申请分割为两件,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生成新申请号,保留原申请日期,刊登初步审定公告;对拟驳回部分,保留原申请号,申请人可以通过驳回复审等后续程序继续主张权利。   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不同意分割,待部分驳回决定法定程序终结后,再对其中部分审定的部分予以公告。   5、申请人申请分割的,无需缴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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