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高企的基本条件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9-02 02:37:53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具体如下: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的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从事经认定的一种或者多种高新技术以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人数20%以上。

有十万元以上资金,并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4)最近-年销售收入在21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收入,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申请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作用有以下:1、促进企业科技转型;2、提升企业品牌形象;3、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4、提高企业市场价值;5、提高企业资本价值;6、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以在新三板上市过程中加分;7、银行收紧贷款政策时,高新企业可申办无抵押信用贷款。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以下:1、6个软件著作权或6个实用新型或1个发明专利;2、企业需要提供三年内的12份销售合同;3、企业需要提供近三年内,每年的年度审计报告。

近三年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收入专项审计报告;4、提供公司人员名单及对应的研发人员、科技人员、辅助人员名单,并提供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劳务合同、学历证明复印件;5、由技术人员配合调整技术材料,完善立项报告、研发文档等。

总之,高新技术企业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可以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高企申报需要什么条件

主要有以下八大条件: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以上;实用新型专利7件以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7件以上;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是什么?

当前,对于市场中的企业来说,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对其经营发展而言是具有诸多好处的。因此,很多企业都对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以及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格外关注。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此进行具体了解!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是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一般来说,企业需同时满足: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这些优惠政策主要有: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包括:

①税率减免。经认定符合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对新登记注册经济特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③境外所得抵免按15%计算应纳税总额。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2)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①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②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③制造业企业自2021年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科技型中小企业自2022年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3)亏损结转年限延长至10年。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4)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其中,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5)个人股东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中小高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管税务机关备案。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6)股权奖励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7)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缴纳所得税。

企业或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选择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8)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以上是对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介绍。企业如若对此不了解,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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