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规定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7-26 17:10:58

网吧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

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许可证》有效期(一年)到期年审。

国家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什么新规定

国家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什么新规定?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该资质到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最新政策可以参考我司公众号。下面大通天成小编把相关要求、办理材料与您分享。希望对您办理资质有帮助。

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是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需要办理的资质。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企业需要取得网站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三年,如果公司具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话,在到期之前未申请续期则该资质自动作废。网站底部资质展现证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京网文【2020】XXXX-XXXX号什么公司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只要您的网站有提供以下文化产品服务,就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第一个是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等服务,这种情况是要办理文网文证的。其次是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服务,也需要办理。最后是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服务。以上小编介绍的三种情况是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1、直播、短视频2、游戏产品 (虚拟货币交易/虚拟货币发行)3、音乐娱乐产品4、动漫/动画产品5、展览、比赛活动6、其它文化类产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什么用1、保证企业经营的合法性;2、杜绝恶意举报现象的发生;3、增强企业的信用背书,特别是对游戏行业与直播行业,可以加强用户的信用率;4、保证产品正常的上线各类应用平台;5、扩大企业经营投资的机会。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1、申报受理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在接到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对材料进行核对,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缺失等问题,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按要求补充完整之后,方可受理。2、审核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每项材料及其运营的网站进行认真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或者运营行为,应当一次性告知运营单位进行及时整改。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3、申请编号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的申请表填写三位数编号并加盖公章,上报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由文化部市场司进行统一编号,并下发全国编号。4、制作许可证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按照文化部要求的标准规格和统一编号制作许可证,并将许可证复印件上报至文化部备案。5、公示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在本部门网站对同意设立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进行公示。网络文化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4、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办理的材料是什么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公司最新章程;4、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简历,股东如有法人股东的,须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以及上述法人股东中法定代表人、每个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5、验资报告复印件(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6、8名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7、注册地址和经营地址的房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房产证复印件须产权人签名或盖章;8、网站域名登记证明,非申请法人单位注册登记的域名还应有转让协议。同时需要注意,网络文化许可证办理后,是可以进行续期的,在网络文化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进行申请,如果过期后就只能重新申请网络文化许可证

网吧经营许可证办理

经营许可证 办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 营业执照 和章程; (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 身份证 明文件。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章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四)业务范围说明; (五)专业人员、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说明材料; (六)域名登记证明;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经营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续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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