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场地有什么要求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9-11 16:32:47

对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注册地址有要求: 1、办公面积不少于50平方; 2、仓库面积不少于50平方;(含体外诊断试剂的需要冷冻仓库) 3、含一次性耗材的话要求 办公地址和仓库面积一起不能低于150平方 注:经营场所和仓库均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内二、对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人员有要求: 1、法人兼任企业负责人的需要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做要求; 2、质量负责人需要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毕业; 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指:医疗器械、生物医学工程、机械、电子、医学、生物工程、化学、护理学、康复、检验学、管理、计算机等专业 三、对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材料有要求:1、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4、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6、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7、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8、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9、经办人授权证明; 10、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鼓励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如无此项,可免说明); 11、其他证明材料(如经营体外诊断试剂,按申办体外诊断试剂经营标准要求提供医学检验人员及冷链设施设备等附加材料)。

办理的具体流程:(一)、首先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册为企业,可以是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等,个体工商户不可以办理备案凭证。

然后到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最后到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用组织机构代码注册 一个帐号,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医疗器械备案申请表》需要提交的电子材料,其中加*为必需项。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3.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4.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5. 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6. 经营设施、设备目录7.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8.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9. 经办人授权证明10. 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扫描版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二)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三)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四)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等;(五)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法律依据。

二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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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场所要求

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设备要求

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

制度要求

有健全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等;

服务要求

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经营场所条件

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经营场所条件:1、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2、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受理经营许可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记录事项包括:1、医疗器械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2、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3、生产企业的名称;4、供货者或者购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5、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等。

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并按照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予以保存。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手段进行记录。

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2、有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3、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4、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5、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应当对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应当按照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或者可疑不良事件,有权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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