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公司
商标无效宣告流程是:(一)宣告流程1.委托代理:5-1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2.受理回执:约2-3个月3.审查期限:12个月(二)所需资料1.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2.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代理委托书;4.利害关系人证明资料、商标使用证据材料知识产权。
申请宣告商标无效无效宣告申请所需材料包括(按顺序摆放装订) (1) 注册商标 无效宣告申请书(首页) (2)评审材料目录 (3)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正文) (4)争议初步审定公告页和注册公告页复印件 (5) 商标代理委托书 (如委托商标 代理 机构办理,需签章的委托书) (6)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7) 证据 目录及证据材料。
上述文件均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以上就是申请宣告 商标 无效需要提交的材料,望采纳。
申请人需要在提出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但是,在期满后生成或者申请人有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期满前提交的证据,在期满后提交的,商评委将证据交被申请人并质证后可以采信。
商标局注册无效宣告申请过程(一)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1、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2、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复审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流程1、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2、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3、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在9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4、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5、人民法院在受理起诉后,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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