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商标异议申请服务流程

来源:转载互联网 时间:2023-09-01 04:10:09

摘要:商标异议是指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那么商标异议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商标异议理由一般有哪些?商标异议怎么申请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准备异议书件,拟写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据。

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

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

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通过邮寄书件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

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商标异议理由有哪些1、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

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

驰名商标保护。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

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

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商标。

申请注册的商标缺乏描述性或者显著性。

商标异议的材料有哪些1、商标异议申请书。

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异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1、向商标局递交异议申请书、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商标无效的证据材料。2、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材料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3、商标局审查后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一)商标异议申请书;(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五条 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第二十七条 商标局应当将商标异议材料副本及时送交被异议人,限其自收到商标异议材料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不答辩的,不影响商标局作出决定。当事人需要在提出异议申请或者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商标异议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或者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但是,在期满后生成或者当事人有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在期满前提交的证据,在期满后提交的,商标局将证据交对方当事人并质证后可以采信。

第二十八条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和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所称不予注册决定,包括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商标在商标局作出准予注册决定或者不予注册决定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该注册公告。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在准予注册决定生效后重新公告。

商标异议申请步骤有哪些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异议人自己办理。

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商标异议的申请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异议书件,拟写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三)通过邮寄书件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2、通过邮局以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对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下列商标异议材料一式两份并标明正、副本:(一)商标异议申请书;(二)异议人的身份证明;(三)以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为由提出异议的,异议人作为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送有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五条 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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