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药品商标申请公司名称
注册江苏的商标现在有什么注册的流程要走呢?江苏商标注册应该怎么做才好?小编为你带来了“江苏商标注册流程”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江苏注册商标所需资料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需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以个人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样,需要保护颜色的,还需要提供彩色图样;
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可根据申请人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参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以及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来填写;
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该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上;尤其注意,《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江苏注册商标详细流程商标注册流程一、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流程二、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复审请求
商标注册流程中若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江苏企业名称能作为商标注册吗我国允许企业名称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精神,企业名称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是,申请人用企业的名称作商标时,企业名称中必须含有显著部分,而且,作为商标申请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
在申请注册文件中,申请人对非显著部分,可以不在申请书中标注放弃专用权。因为这些标志行政区划、行业和企业组织形式的部分不可能由某一经营者独有专用,在商标注册审查过程中将视为自动放弃专用权,不再需要特别注明放弃。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以企业名称作商标整体注册的,不利于该企业今后对该商标的转让、许可以及企业名称的变更等。
江苏驰名商标认定办法是什么?(一)行政认定:主要是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相关的商标案件、商标异议或商标评审中进行认定。
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来认定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如果通过商标异议案件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或者是在商标管理过程中申请驰名商标,应当由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来认定。
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来认定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如果通过商标争议案件来申请驰名商标,应当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司法认定:主要是由法院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进行认定。
法院认定驰名商标,范围相对较宽,如将“驰名商标”用做企业名称,抢注驰名商标的域名,以及普通的商标侵权案件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一般来讲,只有中级以上的法院才可以认定。
江苏商标注册流程
商标注
2016年江苏省商标注册相关流程江苏省办理商标的注册有什么流程要走的?现在办理商标的注册应该怎么做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商标注册”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江苏注册商标流程商标注册流程一、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流程二、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复审请求
商标注册流程中若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若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做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江苏注册商标注意什么?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哪些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江苏怎样注册商标名称?
介绍说明式
这是一种最常用的方法。这种方法用语平实、通俗,有的介绍产地,如:上海、青岛、天津;有的介绍功效,如:神力、一匙丽、永久、永芳、健民、如意。
比喻式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名称是喻体,喻指商品某方面的特点,如:电视机的名称,“长虹”喻灿烂,“牡丹”喻鲜艳,“孔雀”喻多彩。
暗示式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名称虽不是喻体,但它能隐隐约约地透出较多的其他信息。如“华日”暗示了产品的日本技术,“航天”暗示了尖端技术,“男子汉”香烟暗示了某种风度标准、价值取向,玉羊牌毛毯暗示了毛毯的用料。
象征式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名称能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如“长城”象征了一种创造精神,“黄河”象征了中华民族的古老悠久,这是形象比较具体的象征物。有的更抽象,如“双环”、“三角”,那就只能由消费者自由联想,见仁见智了。
权威式
权威式的特点是用权威命名。或借用名人,如“李宁牌”、“星海牌”或自封权威,如“天王牌”、“霸王牌”。
祝愿式
祝愿式的特点是名称有吉祥喜庆色彩。如“美好”、“大发”、“喜盈门”、“双喜”等等。
命名的方法多种多样,这里只是粗略列举了最常用的几种,具体运用,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注册商标流程
商标注
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的公司简介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首批“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中药饮片改革试点单位”,首个通过国家GMP认证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列为“中华之最”。公司先后承担国家经贸委“双加工程”、“中药材扶持资金”,国家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科技部“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创新基金”,国家“十五”重大科技专项、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研基金重点课题等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17项。公司拥有“博士后工作站”、“江苏省中药配方颗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中国“中药配方颗粒行业协会会长单位”、 “全国中药协会饮片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单位”。同时天江药业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产品分类概览天江药业致力于中药配方颗粒的研发和生产。从概念上讲,所谓单味中药配方颗粒是用符合炮制规范的传统中药饮片作为原料,经现代制药技术提取、浓缩、分离、干燥、制粒、包装精制而成的纯中药产品系列。它保证了原中药饮片的全部特征,能够满足医师进行辩证论治,随证加减,药性强、药效高、同时又具有不需要煎煮、直接冲服、服用量少、作用迅速、成份完全、疗效确切、安全卫生、携带保存方便、易于调制和适合工业化生产等许多优点。中药配方颗粒在美国、欧洲、澳大利亚、韩国、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发展极快。韩国、日本、台湾、香港除满足本地区外还大量出口。天江药业共有700个不同品种的中药配方颗粒。 背负着中国中药剂型改革的发展重任,天江药业坚持把中药配方颗粒的研制当作一项事业来做,20年来勇立潮头,坚韧不拔,埋头于饮片改革的各项科研工作之中,并把科研与生产和提高产品质量溶为一体。公司先后设立了博士后工作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国内外最先进的中药制药设备、检测仪器,培养了一支专业的研究队伍,有博士后、硕士、高级工程师17名,执业药师26名,医药专业人员占员工数的42%以上。公司申请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拥有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化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已出版产品临床疗效研究专著2部,质量控制技术相关专著2部,发表学术文章305篇;相关研究获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等部委的资助,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部“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十五”重大专项、国家发改委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工信部产业化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7项,省级项目9项,公司内部课题100多项,核心科技成果获得“中华中医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奖”,项目研究内容涉及中药材种植、质量标准研究、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和临床疗效研究等多个领域。同时,公司非常重视产学研合作,与中国中医研究院、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北京大学药学院、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江苏省植物药深加工工程研究中心等进行了广泛的科研合作,开展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备工艺和临床疗效对比等多项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公司将上述科研成果不断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中,从源头开始进行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建立中药材种源培育中心和GAP种植基地,稳定中药材的基源产地等,并保证优质中药材的可持续性供应;采用国内先进的动态提取自动化生产线,结合在线检测、自动化控制系统和特征图谱等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手段,稳定中药配方颗粒产品质量。一流的企业做标准,公司一直致力于建立中药配方颗粒国家标准,系统全面的开展中药材(原料)、中药提取物(中间体)和中药配方颗粒(成品)定性定量质量标准,为国家药监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提供参考;并针对中药材为天然产物的属性,建立中药配方颗粒的重金属、农药残留量、黄曲霉素、二氧化硫等有害成分限量检测标准,从而为产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提供保障。该项工作填补了国内中药配方颗粒安全性指标相关质量标准研究的空白,对于制定中药安全性指标限度质量标准具有借鉴意义。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在上述不断开展技术创新的过程中突破了设备技术、工艺研究和质量标准研究等多个技术瓶颈,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技术,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研究等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正是这些技术积累促使江阴天江药业有限公司凝聚了较强的竞争实力,并在同行业中始终处于龙头和领军者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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