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怎么办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进入政务服务窗口,并且填写相关信息和材料;2、提交材料:申请人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3、受理和审查:当天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4、发放备案凭证: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当天在政务服务窗口领取备案凭证。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需要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负责人身份证明、医药相关人员学历证明、技术资格证书、简历等;2、公司介绍、网站栏目设置说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药品信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说明等;3、域名证书或者网站IP地址证书、网站接入协议书、服务器托管协议等相关资质材料;4、药品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等;5、安全保障技术方案、网站发布历史信息备份和查阅相关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说明等;6、如果网站涉及互联网诊疗服务,则还需要提交互联网诊疗资质材料。
综上所述,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部门的要求而略有不。
建议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网站上的申请指南,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的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经营主体外,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取得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
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不得委托他人从事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
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1.申请企业,须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页,“新建申请”进行网上填报公司基本信息。
完成第一步之后,按照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上公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服务指南或者直接咨询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准备齐备后,根据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不同要求,或者网上申报,或者窗口提交。
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会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受理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受理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
同意的,核发证书,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并发布公告;不同意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资料1、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需要填写互联网药品资质的申请表。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需要2名医药相关专门人员的学历证明、专门技术资格证、简历。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网站域名证。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网站栏目的设置说明。
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需要有网络与信息安全确保的措施。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与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说明。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等。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九条 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何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不断的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催生了丰富多样的商业模式。
其中大数据的发展在不断的推进新行业的发展,冲击着一些类似于通讯、纸媒、教育、金融等领域,其中医疗行业也是有不小的变化,越来越多人喜欢在网上购买药品了,很多商家都看到了这个商机,很多商家开始尝试着在网上做起了卖药的生意,但是用药安全,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安全用药却成了老百姓心中绷的最紧的弦。
所以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政策,要在互联网上经营医药类的产品必须有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才行!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如何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吧。
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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