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什么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是互联网、电信行业重要资质。
通过资质的办理是企业入门的门槛,合法经营的必备资质。
增值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一种通信业务素质的总称,包括增值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增值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
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必须具备的证书。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一类电信业务资质的统称,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格式以B1开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格式以B2开头。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者注册资金最低100万元,跨地区经营者注册资金最低1000万元;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企业营业范围需要包含“增值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企业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违规记录。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未取得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分类如下:(1)储存和交付类业务。
存储转发类业务是指利用存储转发机制向用户提供信息传输的业务。
400电子邮件、传真存储转发等属于存储转发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工作的处理已经很少了。
(2)呼叫中心业务。
呼叫中心业务是指受企事业单位委托,利用公用电话网或连接互联网的呼叫中心系统和数据库技术,通过信息收集、处理、存储等方式建立信息库,通过固定网、移动网、互联网等公共通信网为用户提供对该企事业单位的业务咨询、信息咨询、数据查询等服务。
这种业务处理得最多,应用行业也很广泛。
(3)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互联网访问服务是指利用接入服务器及其软硬件资源构建业务节点,利用公共通信基础设施将业务节点连接到互联网骨干,为各种用户提供访问互联网的服务。
用户可以使用公用电话网络或其他访问手段连接到业务节点,并通过该节点访问互联网。
但是这种业务基本上很难审批和处理。
(4)信息服务服务服务。
信息服务服务是指通过信息收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通过固定网络、移动网络或互联网等公共通信网络,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语音信息服务(语音服务)或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等信息服务的业务。
这种业务有互联网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和移动网络增值业务许可证(SP许可证),其处理所需的资料也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条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
基础电信业务,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话音通信服务的业务。
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
电信业务分类的具体划分在本条例所附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列出。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目录所列电信业务分类项目作局部调整,重新公布。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运用新技术试办《电信业务分类目录》未列出的新型电信业务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有什么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企业合法合规开展增值电信业务的从业凭证,是主管部门颁发给有资格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行政许可,简单的讲,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作用如同营业执照的作用一样。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
未取得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具体作用如下:1、电信增值许可证是主管部门颁发给符合电信业务经营的企业的运营牌照,不仅可以证明企业实力,符合主管部门监管要求。
电信增值许可证是企业跟合作方达成合作的基础,就目前政策来看,企业合作要求合作方都持有经营电信业务的牌照。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部门:工信部、省市通信管理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一类电信业务资质的统称,包含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要说明的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及条件材料都是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
内容分发网络业务(CDN)。
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业务(IP-VPN)。
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IDC)。
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EDI)。
存储转发类业务。
呼叫中心业务。
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P)。
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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